廈門海滄:建設與交通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的通知
廈門海滄:建設與交通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的通知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的通知》(閩建許[2020]5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筑企業資質批后核查的指導意見》(閩建許[2021]4號)、《廈門市建設局關于開展部分經自貿區審批遷入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廈建筑[2021]90號)的精神,為進一步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現就開展我局核準的施工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由我局核準的注冊地址遷入海滄區的建筑企業,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開展隨機抽查,抽查比例為期間內我局核準件數的10%。從我省其他市自貿區2018年1月1日以后遷入的企業為必須核查對象。
二、核查內容
參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的通知》(閩建許[2020]5號)文件要求(詳見附件1)。重點檢查建筑業企業技術負責人是否滿足資質條件要求、是否具備本類別最低資質等級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和職稱人員。
三、檢查材料
1.海滄區行政審批系統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名單截圖。
2.技術負責人造冊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注冊專業、注冊號或職稱、職稱專業、負責資質等內容)、身份證、職稱證(需證明專業的畢業證)以及近3個月內的1個月社保繳費憑證(要求企業提供可查詢的社保繳費明細及繳費憑證);現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考核材料(包括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或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截圖、技術負責人基本情況及業績表、業績中標通知書、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3.注冊建造師造冊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注冊專業、注冊號等內容)。
4.中級以上職稱人員造冊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職稱、職稱專業等內容)及的身份證、職稱證(需證明專業的畢業證)材料及近3個月內的1個月社保繳費憑證(要求企業提供可查詢的社保繳費明細及繳費憑證)。
以上檢查材料請企業在自查階段準備好,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待查。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階段(202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二)核查階段(2021年11月30日-12月31日)
(三)總結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五、檢查處理
經檢查,發現建筑業企業資質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住建部第22號令)規定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依法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
六、檢查方式及結果公示
1.本次采取查閱資料的檢查方式。
2.檢查結果在海滄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的通知》(閩建許[2020]5號)
2.2021年1-10月海滄區審批核準的企業名單
3.福建省自貿區(廈門市除外)2018年1月1日后遷入海滄區的企業名單
廈門市海滄區建設與交通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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