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招標文件的“四步法”
招標文件的質量直接決定了招標投標活動的質量,招標投標活動的質量直接決定了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為確保招標活動能夠滿足工程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安全等目標,招標人務必要重視招標文件的編制。如何編制一份質量較高的招標文件?本文把招標文件編制過程分為四步,即準備、編制、校對、審核,并論述了其中的重點注意事項。
一、招標文件編制準備
招標文件編制的準備工作包括招標策劃和選用適當的招標文件模板。
(一)招標策劃
招標策劃就是采用實地調研、網絡搜索、檔案資料研究、分析對比等方法,落實招標條件、調研潛在投標人、研究同類項目招標經驗、分析標包劃分及采購要求、擬定評標辦法、編制招標進度計劃并形成策劃報告的過程。招標策劃是開展招標活動的事先計劃和準備,是確保招標投標活動質量的基礎和保障。因此,招標文件編制前應先進行策劃工作。
1.落實招標條件
落實開展招標采購活動的條件主要包括:招標項目是否按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或核準手續,資金或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審批或核準確定的招標方式、組織方式具體如何等。
2.調研潛在投標人
調研潛在投標人是為了了解掌握擬參與招標競爭的潛在投標人的數量、規模實力、人員資質、技術裝備、供貨業績等。通過調研潛在投標人,為招標項目標段劃分、明確招標要求、擬定評標辦法等提供可靠充分的依據。
3.研究同類項目招標經驗
研究分析已完成的同類招標項目情況,包括投標人競爭情況、投標報價及投標方案、否決投標、異議甚至招標失敗、合同簽訂后執行情況等。通過經驗反饋,為本次招標活動提供參考,避免相同或類似問題重復發生。
4.分析標包劃分及采購要求
招標項目標包劃分是指將若干同類或類似項目合并成一個項目或將一個項目拆分成不同項目實施招標采購。標包劃分對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競爭的意愿、投標報價、招標成本等有重要影響。招標項目的采購要求包括供貨范圍及邊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響應要求等內容。采購要求清晰明確、適宜合理,不會造成潛在投標人的誤解誤讀,有利于其對招標文件作出恰當的響應。
5.擬定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是評價投標文件的規則、方法和程序,也是招標人采購目標的直接體現。因此,在符合《招標投標法》及其規范的前提下,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評標方法。
6.編制招標進度計劃
招標進度計劃是工程建設項目進度計劃的一部分。招標進度計劃應以招標策劃作為起始時間,以合同簽訂作為終止時間,以滿足項目進度為目標。考慮招標活動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性風險,編制招標進度計劃時應預留出一定的富余。
(二)招標文件模板選用
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選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標準勘察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招標文件》《標準監理招標文件》等標準招標文件。
對于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使用上述文本,也可以使用招標人自己制訂的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編制
招標文件一般由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技術要求、供貨要求或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組成。招標文件的編制應符合《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范的要求,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發售、澄清和修改,投標文件遞交等的時限少于法定時限的情形,不得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另外,招標文件內容應完整,文字的意思表示應嚴謹,避免出現文件前后不一致、條款存在歧義或重大漏洞等現象。
(一)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的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條件、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文件的遞交、發布公告的媒介(適用公開招標)、確認是否參加投標(適用邀請招標)、聯系方式等。
招標人應重點關注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設定,具體如下:
1.資質條件
工程項目應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等相關文件規定,合理設定投標人應具備的企業資質序列、類別和等級;同時,相關專業的投標人還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服務項目應按照國家對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設計、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的規定確定資質資格,貨物項目應按照國家關于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等規定確定資質資格。
2.類似項目業績和能力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中標條件。如果招標項目需要以投標人的類似項目的業績、獎項作為評標標準的,應考慮具有類似項目業績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能夠保證競爭,并從項目本身具有的技術管理特點需要和所處自然環境條件的角度對投標人完成類似項目的規模、質量和數量等作出規定,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類似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或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等證明材料。類似項目是指與招標項目在結構形式、使用功能、建設規模相同或相近的項目。
3.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能夠反映投標人的資金籌集與資金運用能力。可對投標人的負債經營能力、短期償債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狀況等財務指標作出規定,如總資產、凈資產、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凈利潤率等,保證投標人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且能夠為招標項目提供足夠的生產流動資金。
4.擬投入的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
投標人擬投入招標項目的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以及負責計劃、合同、安全、環保、材料、設備等管理的分項負責人。可對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技術職務以及已經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條件等作出規定。
5.擬投入的設備
指投標人擁有或租賃,保證能夠投入招標項目的設備。可對能夠投入招標項目的設備規格(型號、容量)、數量等作出規定,并要求投標人提供擬投入設備的來源、規格(型號、容量)、數量、制造年份、功率、工況、所在地、可到達項目現場時間等資料,以評定投標人是否具有完成招標項目的設備能力。
6.信譽
一般包括投標人履行合同的市場信譽情況和銀行資信狀況。可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指定年份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重大安全和質量事故、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的聲明和證明材料,銀行在規定期限內出具的資信狀況證明等。
7.業績要求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中標條件。如果招標項目需要以投標人的類似項目的業績、獎項作為評標標準的,可以從項目本身具有的技術管理特點需要和所處自然環境條件的角度對潛在投標人提出類似項目業績要求或評標標準,同時應考慮具有類似項目業績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能夠保證競爭。
(二)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主要是闡明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程序規則以及對編制、遞交投標文件等投標活動的要求,由正文及其前附表兩部分組成,一般包括以下內容:總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投標、開標、評標、合同授予、紀律和監督、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等。
前附表是對正文內容的進一步細化和補充。招標人可以在前附表中進一步明確正文中的未盡事宜。招標人應結合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和填寫前附表的內容,但不得與正文內容相抵觸。
(三)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一般由前附表、評標方法、評審標準、評標程序組成。前附表用于明確評標的方法、因素、標準和程序。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詳細列明全部審查或評審因素、標準,沒有列明的因素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招標人應重點關注評審標準的編制。評審標準分為初步評審標準、詳細評審標準。初步評審標準包括形式評審標準、資格評審標準和響應性評審標準,詳細評審標準包括商務評分標準、技術評分標準、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及其他因素評分標準。
1.初步評審標準
形式評審標準包括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的一致性;投標函簽字蓋章、投標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關于“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允許聯合體投標的,其是否提交聯合體投標協議;不允許提交備選方案的,其報價是否唯一等。
資格評審標準包括投標人提供的營業執照等是否有效;資質、財務、業績、信譽等情況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允許聯合體投標的,其是否滿足招標文件對聯合體投標的要求;是否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投標設備制造商的資質、業績等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等。
響應性評審標準包括投標報價、投標范圍、交貨期、交貨地點、技術性能指標、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權利義務、投標設備及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技術支持材料等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2.詳細評審標準
商務評分標準一般包括對投標人履約能力的評價、對招標文件商務條款的響應程度評價、投標設備的業績評價等。技術評分標準一般包括對投標設備整體評價、投標設備技術性能指標的響應程度評價、對投標人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能力的評價等。投標報價評分標準一般包括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投標報價評分的計算方法等。
(四)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條款及格式主要由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和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組成。招標人可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內容,提供不同類別的合同文本,如建設工程合同、設備供貨合同、勘察設計合同、運輸服務合同、倉儲服務合同等。
(五)技術要求、供貨要求或發包人要求
工程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一般都包括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準和要求等內容;設備招標項目的供貨要求一般都包括總體要求、設備需求一覽表、技術性能指標、檢驗考核要求、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要求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的發包人要求一般都包括勘察、設計或監理要求、適用規范標準、成果文件要求、發包人財產清單、發包人提供的便利條件、承包人需要自備的工作條件、發包人的其他要求等。
(六)投標文件格式
投標文件格式一般包括投標函(或含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聯合體協議、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清單、資格審查資料、技術方案說明、技術支持資料等。
三、招標文件的校對與審核
為確保招標文件的質量,招標人應當建立“編制—校對—審核”的三級質量管控體系, 上文已詳細論述招標文件的編制,以下內容著重介紹校對與審核的重點內容。
(一)招標文件校對
招標文件按照上述要求編制完成后,應提交校對人校對,校對的重點內容包括:
(1)招標文件中涉及的招標項目概況、項目名稱、招標范圍、時間期限、資格條件、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技術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與招標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和信息是否相符合;
(2)是否存在文字、格式等方面的錯誤。
(二)招標文件審核
招標文件的編制人員對校對過程中發現的錯誤或缺漏進行修改后,應提交審核人審核,審核的重點內容包括:
(1)招標文件中涉及的時間期限、資格條件、評標辦法等內容是否滿足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與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是否完整齊全且滿足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需要;
(2)校對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是否按要求認真處理。
四、結語
一份高質量的招標文件至少要經過“準備—編制—校對—審核”四個過程,同時還要注意避免存在違反《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范的相關規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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