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的8種方法!
工業企業與商業企業最大的區別就是工業企業會有一個成本核算的過程。如果你想做好工業企業的會計,那么成本核算這一部分必不可少。
成本核算的意義: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及時提供成本信息;優化成本決策,確立目標成本;加強成本控制,促進成本責任制的鞏固和發展,增強企業活力。
一、移動加權平均法
貨的計價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種存貨計價方法。即企業存貨入庫每次均要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新的平均單位成本, 并以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確定領用或者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永續制下加權平均法的稱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其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準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于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后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二、全月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是以本月的期初數量和本月全部進貨數量作為權數,取出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期初的進貨成本,計算出本月存貨平均單位成本,以此作為基礎算出本月的發出存貨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庫存實際成本。主要適用于生產企業的產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權單價=(月初結存貨成本+本月購入存貨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購入存貨數量)
全月平均法作為一種平均價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價格波動趨勢的影響;存貨計價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內進行。缺點:不利于核算的及時性;與現行成本相比畢竟物價是隨行就市的,有比較大的差異。
三、先進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發出(領用)以該物料(或該類物料)各批次入庫的時間先后決定其存貨發出計價基礎,越先入庫的越先發出。采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結存存貨成本接近現行的市場價值。
對電腦數據結構而言,稱為排序的數據進出方式,從一端進,從另一端出,就好像排隊一樣。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企業不能隨意挑選存貨的計價以調整當期利潤;缺點是工作量比較繁瑣,特別是對于存貨進出量頻繁的企業更是如此。同時,當物價上漲時,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四、后進先出法
與先進先出發正好相反。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期,使當期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可以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實行穩健原則的方法之一。
區別:
1、先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先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
2、后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后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
上述兩種方法均指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而與存貨本身實際發出先后順序無關。
五、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它是指對發出的存貨分別認定其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求具體存貨項目具有明顯的標志,而且數量不多、價值較大,如大件、貴重的物品。期末存貨的各種項目,分別確定每種物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然后相加各種存貨的成本,即為存貨期末全部的成本。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六、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存貨的日常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聯系的紐帶,用來登記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月末,再通過對存貨成本差異的分攤,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和結存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進行反映的一種核算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
計劃成本法先要制定計劃價格,按計劃價格發出材料,然后分攤材料差異(成本會計,制造業)
七、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據本期銷售凈額乘以前期實際(或本月計劃)毛利率匡算本期銷售毛利,并計算發出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計算方法適用于經營品種較多,月度計算成本確有困難的企業。它是一種簡化的成本計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類)商品的綜合毛利率受影響的因素較多,計 算結果往往不夠精確。在采用該法時,一般只在季度的頭兩個月使用,季末則必須用“加權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計算方法來計算和凋整,以便在一個季度范圍內使商 品銷售成本和期末結存商品金額符合實際。
毛利率=銷售毛利/銷售凈額*100%
銷售凈額=商品銷售收入-銷售退回與折讓銷售毛利=銷售凈額×毛利率銷售成本=銷售凈額-銷售毛利=銷售凈額×(1-毛利率)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八、零售價法
零售價格法指按照存貨成本與零售價格的比率估計存貨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企業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后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的基礎上使用,也可結合成本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他的核心在于在于成本與零售價格比率的計算。它的使用范圍一般在零售商和企業當中比較常見。
零售價格法用于零售商為主的企業,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等成本流動假定基礎上運用,也可結合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在美國,零售價格法因公認會計原則和稅法均認可而得到廣泛應用。零售價格法的好處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盤存制下準備月度和季度報表所需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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