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監督方式 做實日常監督 堵住政府采購監管漏洞
違規插手干預政府采購、利用職務便利為投標商提供幫助、天價采購……近些年,隨著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政府采購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既有監督不到位的地方,也有管理不完善的原因。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為堵上政府采購管理漏洞,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財政部將在今年內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送審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研究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此次修訂,將著力解決哪些突出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又該如何做實日常監督,為政府采購有序高效開展提供紀律保障?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違規干預、天價采購等違規操作暴露哪些問題
前不久,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敦化市委原常委、敦化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張國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違紀違法行為包括通過違規操作,使本身不夠資質的企業承接項目,進而從中謀利。
記者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發現,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政府采購環節獲利問題并不少見,此前被開除黨籍的甘肅省氣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書余曾被指“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采購項目”;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2019年發生的一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腐敗窩案,也與違規操縱評標結果有關。
政府采購風險主要包括采購結果不合理的風險和采購行為不規范的風險。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認為,違規插手干預政府采購、利用職務便利為投標商提供幫助等行為,是典型的采購行為不規范,而在政府采購中出現的天價采購、豪華采購、零元中標等問題,則指向了采購結果的不合理。“這些風險和問題的存在,主要由于采購需求不明確、采購人主體責任缺失、采購交易制度不盡科學等原因所致。本次政府采購法修訂,將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提出制度化的解決方案。首先是要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
為此,征求意見稿增設了“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專章,內容涉及采購需求定義、編制,采購計劃,內部控制管理,采購需求和采購計劃審查,采購意向公開等。
完善采購需求的有關規定,將如何推動解決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著手建立以采購需求為引領的全鏈條管理體系,通過采購需求與預算相銜接,解決因采購預算不細化、采購標準不科學導致的豪華采購等問題。針對少數人通過操控需求影響采購結果問題,本次修訂從制度規范上建立起采購需求、采購計劃及內控管理相結合的治理框架,將采購需求與采購人內控管理相銜接。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在原政府采購法基礎上強化了采購人在內控管理、需求管理、落實采購政策功能、履約驗收等方面的主體責任。
“解決采購人‘重程序、輕結果’、無人真正對采購結果負責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夯實采購人主體責任。”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征求意見稿貫徹“誰采購、誰負責”“權責對等”的要求,一方面擴大采購人依法選擇采購方式、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的自主權;另一方面“有放有收”,建立健全采購人對采購結果負責機制,將采購人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由目前的13種增加到20種,進一步強化了采購人的法律責任。
推進采購結果和采購行為全過程公開透明
2019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3067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別為10%和3.3%。政府采購資金量大,牽涉財政支出管理,要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維護采購競爭公平,需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
去年7月,中央預算單位和北京、上海、深圳市本級預算單位率先啟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試點工作,要求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公開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信息。根據相關通知要求,省級預算單位從今年1月1日起均應當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記者查詢中國政府采購網發現,截至4月22日,中央預算單位一級已累計發布采購意向超1.6萬條。
推廣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能達到怎樣的效果?從采購人方面來看,不僅“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明顯增加”,還可以購買到性價比更高的貨物和服務。作為采購意向公開的直接受益者,一些接受采訪的供應商表示,“在參與項目競爭前能有針對性地提前做準備,對最終的中標起了重要作用,意向公開讓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變得更透明。”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主動對標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的透明度要求。例如,往前端延伸規定采購意向公開,明確采購人應當根據編制的采購計劃,及時發布采購意向公告,方便供應商獲悉政府采購信息;往后拓展規定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公開,要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應向社會公告,方便各方監督。
找準監督抓手,構建多層次監管體系
制度的執行離不開監督,圍繞采購人的內部監管,財政部門的日常監管以及審計、監察和其他監管部門的協同監管等方面,征求意見稿設立了“著力構建多層次監管體系”的監管目標。其中,明確監察機關要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
如何強化對政府采購的監督?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結合監督實踐,鎖定政府采購中易發生廉潔風險環節,進一步創新監督方式,不僅鐵拳出擊、嚴肅查處腐敗,還做實“后半篇文章”,推進綜合整治。
成都市紀委監委把政府采購中的決策情況作為政治生態研判重要內容,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納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早提醒。
為找準監督抓手,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紀委監委對全區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開展摸底排查,對218個立項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綜合“畫像”,編號“一站式”管理,全面摸排工程項目中虛假招標的風險點。
“政府采購風險點較多,要打破專項檢查的局限性,提升監督靈活度。”吉林省長春市紀委監委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近年來查辦案件涉及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市紀委監委對七個重點領域進行調研,政府采購領域便是其中之一。據悉,針對調研中發現的采購價格虛高、采購周期過長、內控制度不健全、對評審專家缺乏有效監管等問題,該市紀委及時向市財政局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目前,市財政局通過整改,已制定出臺13項配套制度、78項禁止內容清單,還建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用評價體系、專家“黑名單”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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