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造價中水利定額的應用
我國是地質災害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為了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進行保證,國家相關部門相繼頒發了地質災害防治決定及相關的條例文件,而地質災害有效防治過程中資金的使用和投入需要依據災害防治項目的實際特點和需求進行專業的定額、精細的計算及相應的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工程的造價編制及計算等相關工作與治理的實施措施相關聯。
一、工程的類別及取費分析
(一)工程類別
工程類型主要分為三類,即大型、中型和小型,針對大型工程而言,其所需的總投資在2000萬人民幣以上,針對中小工程而言,其總投資在500至2000萬人民幣之間,而小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在500萬人民幣以下。而且對于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等級還可以從人員財產保護的數量及勘查經費進行劃分。地質災害類防治項目工程與其他工程項目有著一定的區別,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工程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實現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以此促進社會經濟的科學穩步發展,基于此,在不進行搬遷的基礎下,需要進行必要的災害防治工程實施。而在地質災害類項目工程的相關造價內容編制中,主要參考的依據是水利項目工程的定額。水利工程主要包括的內容是引水工程、樞紐工程和河道工程幾大類,而針對地質災害防治類工程所參考的主要是河道及引水類工程,該類工程項目內容主要包括堤防、渠道、水閘以及泵站、隧洞和渡槽等。
(二)取費標準
由于工程具有不同的類別,因此會具有一定差別,這樣工程的取費也會存在差距,在對工程類別進行劃分的過程中,對其工程的取費提供了重要的依據。造價編制的相關人員在進行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的概預算編制時,針對水利定額的選取環節就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以防治項目工程所實際采取的對策為依據,在水利的定額中進行合理工程類別以及工程取費標準的選取時將會存在一定的困難。例如,三峽項目工程重慶庫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在人工費單價概估算時,主要以《水利工程設計高估算編制規定》中的河道項目工程費用為依據進行指標的相關計算,其在針對建設主要材料的概算單價設定時,主要是以編制期內,造價管理部門所發布的價格水平為依據進行確定,未涉及的建設材料則主要以市場詢價的形式進行確定。而針對工程的單價和詳細的取費標準則需進行進一步的水利定額選取,涉及工序復雜,所選取的定額也不同,存在較大的困難。
二、費用構成
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在對水利定額進行參考時所涉及的費用為建筑工程費、預備費和獨立費用,這些費用中的部分內容與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的實施內容、周期和具體的建設規模相關,以下進行簡要分析。
(一)建筑工程費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順利實施,需要對其相關的配套設施進行建設。例如,臨時的房屋、道路以及水電和相關建設材料的運輸等等,但是在其建設的過程中不可能與水利工程一樣進行大規模的建設,雖然此環節所涉及的費用不高,但是針對整個災害防治類項目而言,其在整體的經費預算中所占的比例與其他的行業相比相對較高。但是此環節造價相關人員在對臨時的項目工程進行歸類時常常出現混亂,可能導致設施費用的重復計算,因此造成防治資金的浪費。
(二)預備費
預備費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和價差兩種預備費用,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其性質為非標準設計類工程,聯系密切的為地質情況,因此有可能會因為地質情況不斷變化和設計相應變更對挖填工作量進行增加,因此需要進行基本預備費用的定額計算。而由于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其自身周期短,因此在針對設備、人工和材料的漲價情況一般在可控的范圍之內,因此不對價差預備費進行考慮。
(三)獨立費用
獨立費用主要為生產階段準備費用、建設階段管理費用以及勘測設計費用、施工場地征用及建設費用等。其內容較為豐富,與水利工程自身特點相符合,但是其中的生產準備及聯合試運轉費用與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無關聯,而且其眾多費用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實際管理模式相背離,地質災害防治類項目管理主要由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按照分類分級原則進行管理。
三、定額適用性分析
以下主要針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主要治理舉措及定額適用情況進行分析。首先,錨索工程。錨索工程一般在崩塌體和滑坡治理中進行應用,主要設置在巖石邊坡以及土質邊坡位置,施工方式較為常見的為跟鉆進和潛孔錘,最低的噸位為500kN,而在水利定額中噸位的最小值為1000kN,而且主要針對內容為巖石邊坡,通常所采用的方式為固璧灌漿轉進,因此該定額針對此項工程并不適用。其次,格構梁。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除了需要對削坡卸載進行實施之外,還需要在邊坡上進行砼格構的設置,但是與水利工程相比不存在大范圍內的清方,因此其坡面實際平整度也會因為修整的不同而存在差別。一般情況下,針對土質邊坡所使用的混凝土量與巖石邊坡相比較低,但是與常規形式不同,此環節混凝土的實際消耗量通常情況下都與水利定額相比高一些。當地質災害涉及到重要設施和建筑時,進行石方開挖不可以進行爆破方式,主要采用的是靜態爆破的形式,但是這種方式由于開挖效益低,因此成本也較低,在定額中無對應內容。
在對地質災害防治類工程進行定額的相關選取工作時具有一定的限制,因此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的實際內容與定額的具體適用范圍進行有效的結合,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計算,而為了保證計算口徑的一致性,需要進行統一定額的編制,因此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更多的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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