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
福州: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結合我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為壓實招標人首要責任,做好違法線索移送工作,履行投標保證金收繳義務,落實專家回避制度,建立全市招投標違法信息共享機制,嚴懲嚴重違法行為,持續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招標人首要責任、強化招標過程管理
招標人應嚴格落實招標活動首要責任,委派專業人員負責招標工作,強化招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地方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提升招標業務水平,加強招標活動過程管理和招標代理機構履約管理,及時掌握招投標活動過程信息;招標人應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開標記錄表及評標報告中反映的招投標違法違規線索書面移送至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予以查處。
二、落實保證金收繳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我市各級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做好招投標政策咨詢服務工作,在收到招投標違法違規線索后,應及時書面提示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不予退還相關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落實保證金收繳責任,不予退還相關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切實防止我市國有資產流失。
三、落實專家回避制度、保障評標活動公平公正
個人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時,評標專家應按照《福建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在1個月內通過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在線服務平臺修改變更信息,確保評標專家隨機抽取過程中及時排除應回避的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應在評標專家簽到時,提示評標專家認真閱讀《評標活動告知函》,告知評標專家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評標專家應認真核實所在單位是否參與招標項目的投標,嚴格落實回避制度,保障評標活動公平公正。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含分中心)應做好評標專家違法行為、不良行為的記錄,及時將評標專家違法行為、不良行為移送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進行查處。
四、建立違法信息共享機制,嚴懲嚴重違法行為
我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在做出招投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將行政處罰信息錄入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登記系統(https://ggzyfw.fj.gov.cn)。我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在開展對招投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工作的過程中,應及時查詢行政處罰相對人自涉案項目開標之日起近三年內的被行政處罰記錄,對于屬于情節嚴重行為的,應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要求,取消其一定時間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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