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后造價第一大改:住建部發布項目特征分類及描述標準,以后甲乙雙方不再打架了!
節后造價第一大改:住建部發布項目特征分類及描述標準,以后甲乙雙方不再打架了!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工程造價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統一工程交易階段造價信息數據交換標準,我們組織起草了《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通用安裝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市政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等4本標準征求意見稿(電子版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征求意見欄目檢索下載),現送你們。請認真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于3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司造價管理處。
傳真:010-58934733
郵箱:chengm@mohurd.gov.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信封請注明“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征求意見”字樣),郵編:100835
附件:
1.《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征求意見稿)
2.《通用安裝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征求意見稿)
3.《市政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征求意見稿)
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征求意見稿)
5.編制說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22年2月14日
附件5
編制說明
2018年2月,為落實《工程造價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建標[2017]164號)“統一工程交易階段造價信息數據交換標準,實現互聯互通和跨部門信息協同”的要求,我司啟動建設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編制工作,現將有關編制情況說明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促進數據的分析和利用,切實提高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管控水平,改變當前不同地區、不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成果文件中關于工程分類以及功能、規模、結構類型等特征描述不一致的現狀,有必要系統梳理各專業工程分類及各類工程的特征描述,按專業分別編制相應的標準。建設工程分類的統一和各類工程特征描述的規范,是對工程造價數據進行歸集、篩選和分析的基礎,有利于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建設工程指標指數的加工和測算,提高同類工程造價指標指數可比性。
同時,2020年7月24日我部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建辦標〔2020〕38號),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造價數據庫”,“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為概預算編制提供依據”。編制建設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有利于規范工程造價數據信息,推進工程造價數據庫建設,是貫徹落實工程造價改革的具體舉措之一。
二、編制原則和應用場景
本標準編制主要堅持3個原則:
一是堅持對于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特征進行分類與描述,對于各類工程普遍存在的特征不進行分類與描述的原則;
二是堅持強相關的特征只選擇一項進行分類與描述的原則;
三是堅持施工措施類特征不進行分類與描述的原則。
本標準的主要應用場景是將收集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按照本標準進行分類,賦予相應的特征標簽,并以編碼的形式作為唯一標識。再利用信息化技術,對造價成果文件攜帶的特征編碼進行快速解析,識別工程項目的特征信息,進而對工程造價數據進行針對性的整理和加工,為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管控提供支持。
鑒于改建工程情況較為復雜,特征分類差異較大,本次標準編制未考慮改建工程的特征分類。因此,本標準僅適用于4個專業類別的新建、擴建工程。
三、編制過程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先后組建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和通用安裝工程4個專業標準編制組。主編單位涵蓋建設單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施工企業和軟件公司等。
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各專業編制組采用線下和線上的形式多次深入調研、討論,先后形成4個專業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初稿)。
2021年5月至10月,4個專業編制組與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對接,多次召開研討會,協調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初稿)和《工程造價指標分類及編制指南(征求意見稿)》間的沖突,進一步完善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確保指南與標準在特征分類方面保持基本一致。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面向部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及專家定向征求4個專業工程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的意見。針對反饋的修改建議,進一步完善特征分類與描述標準,形成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內容
本標準分為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特征分類與描述、附錄共5部分。
1.總則。規定了本標準的適用范圍。
2.術語。包括功能特征、通用特征、實體特征的含義。
3.基本規定。包括對應專業工程的分類及特征分類與描述的編制原則。
4.特征分類與描述。包括對應專業工程的功能特征分類與描述、通用特征分類與描述、實體特征分類與描述。
5.附錄。包括對應專業工程的功能特征編碼、通用特征編碼、實體特征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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