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 | 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方案
濟南市 | 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方案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預防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的通知
濟建質安字〔2022〕57號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市南部山區管委會規劃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住建廳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預防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了便于工作溝通,請各區縣住建部門分別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1名聯絡員,于8月30日前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情況 ,今年年底前每月28日報送一次。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29日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預防
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
百日行動方案
為落實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省住建廳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和遏制高處墜落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全面加強我市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全力推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決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領域全面開展預防高處墜落暨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十五條硬措施”和“八抓二十條”舉措為總抓手,深入開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領域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強化雙重預防體系和標準化建設,提高建筑工地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控力度,嚴厲打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全員培訓教育不到位、防護措施不完善、作業行為不規范等問題。提升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水平,防范和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為黨的二十大營造良好環境。
二、整治依據
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 《建筑施工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建筑施工易發事故防治安全標準》(JGJ/T429-2018)《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預防高處墜落“四必須 ”“三嚴禁 ”“五不登 ”規定》(魯建安辦字〔2022〕1號)《關于貫徹落實魯建發〔2020〕3號文件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八個不到位”突出問題的若干措施》(濟建發〔2021〕9號)等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政策文件規定。
三、整治重點
(一)不按規定編制、審查高處作業及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設備、高處作業吊籃等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的;方案針對性不強、不按方案組織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及作業面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 ,安全防護設施、用品用具未經檢查驗收或不齊全、不嚴密、不可靠的;起重設備不按規定進行檢測驗收就使用、存在使用安全隱患的。
(三)未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定期體檢和班前交底的。
(四)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理人員不到崗、不履職、不盡責的。
(五)安全檢查頻次不足、記錄缺失 ,發現隱患問題不整改、不糾正,或者整改不交圈、不徹底,未追究責任,屢改屢犯的。
(六)安全管理資料不齊全完整,內業資料與現場實際不相符、不真實,將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驗收,專項行動自查及整改報告不真實的。
(七)未開展施工安全標準化考評,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未落實質量安全手冊制度的。
四、整治措施
(一)現場防范措施。
1.強化“人防”,“不培訓不上崗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具備基本的安全辨識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能夠正確佩戴和規范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2.強化“技防 ”,“無方案不作業”。必須按規定編制、審查預防高處墜落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措施方案組織作業。
3.強化“物防 ”,“無防護不進場 ”。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嚴密可靠 ,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由總承包單位統一采購并實施進場驗收、見證送檢制度。
4.強化“智防 ”,“實時監測預警”。加快智慧工地建設 ,對高處作業面實施全天候視頻監控,加裝“電子圍欄 ”,推廣智能安全帽、脫鉤預警安全帶等可穿戴設備,做到有隱患能監測可預警。
(二)項目管理措施
1.施工方自檢。對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施工企業每月、項目部每周、安全員每天、班組長每班檢查核實一次,自檢情況納入晨會和交底內容,并詳細記入項目考評資料和施工日志。
2.監理方巡檢。工程監理單位把預防高處墜落作為每天監理巡視的必檢事項,發現存在高墜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第三方飛檢。鼓勵建設、施工單位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所承建施工項目預防高處墜落情況,定期開展飛行檢查,飛檢情況納入合同履約和項目部履職考核內容。
(三)指導監管措施
1.宣貫標準圖集。適時組織宣貫學習有關預防高處墜落法律法規、隱患識別圖集以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布的警示教育視頻,進一步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業務管理水平,必要時屬地主管部門為參建各方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提供技術指導。
2.現場觀摩學習。適時組織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和智慧工地建設現場觀摩活動,及時總結推廣成熟適用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標桿示范作用,強化專項整治效果。
3.嚴格執法處罰。凡是深入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活動,一律把高處作業安全防范情況作為必查事項,每月通報情況,發現存在高處墜落事故隱患的一律依法頂格處罰,對屢糾屢犯、隱患嚴重的集中查處一批、曝光一批、清出一批。
五、具體安排
(一)部署啟動(即日起2022年8月31日)。各區縣住建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預防高處墜落專項行動具體的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
(二)自查自糾(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區縣住建部門要督促本轄區內的所有建筑企業和在建項目,對照整治重點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并就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項措施的自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監督機構備查。
(三)督導檢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區縣住建部門要對轄區企業、項目進行檢查評估,結合企業、項目分級分類監管的部署要求,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積極、不徹底和今年以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督對象。對轄區內每個施工企業檢查不少于一個項目,轄區內抽檢項目總數不少于在建項目的30%。
(四)異地抽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安排各區縣住建部門對全市范圍內在建施工項目進行異地抽查,針對前期企業自查和住建部門督導檢查情況進行再檢查、再督導,確保檢查實效,檢查情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交叉互查方案另行制定。
(五)鞏固提升(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區縣住建部門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總結,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系統總結整治經驗,選樹一批標桿企業、標桿項目,曝光一批屢糾屢犯、隱患突出的企業、項目,形成可復制、能推廣的經驗做法, 建立預防事故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效,將檢查處理情況于檢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六、工作要求
(一)專人負責,立即落實。各區縣住建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成立專項行動工作小組,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動真格、見實效。
(二)廣泛發動,全員參與。要發動本轄區內在建項目所有參建單位、施工班組和作業人員,全體行動、全員參與。施工現場應通過張貼標語、播放警示片和警示語等方式,全力營造行動氛圍,確保人人知曉。
(三)嚴查重罰,嚴肅追責。在專項整治期間發現問題的,要嚴格按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驗收資料和工程實體不符,涉嫌資料造假的,該停工的停工,該扣分的扣分,該處罰的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處罰情況作為督查檢查的重要內容,發現應罰不罰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四)跟進指導,總結提升。要定期分析、評估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及時查找問題、研究對策、完善措施。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不堅決、落實不認真、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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