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撥付等情況!
全國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撥付等情況!
近日,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決定從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具體內容如下:
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22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
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實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源頭化解欠薪風險。
四是全面強化欠薪違法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對欠薪特別是惡意欠薪從嚴懲處。
對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
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今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各地區、各成員單位的共同努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當前,我國經濟運行逐步恢復常態,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環境仍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部分行業企業欠薪問題有所抬頭,房地產開發企業欠款導致的欠薪源頭風險增多,校外培訓機構規模裁員減員導致的欠薪問題不容忽視,臨近元旦、春節欠薪問題仍有可能易發多發,根治欠薪仍需持續發力、抓緊抓實。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22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行動重點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實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源頭化解欠薪風險。四是全面強化欠薪違法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對欠薪特別是惡意欠薪從嚴懲處。
三、行動措施
(一)重點摸排,穩妥化解欠薪隱患
各地區要堅持早預防、早介入、早化解,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二)快立快處,提升案件處置效果
各地區、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復雜疑難欠薪案件,采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加強提級辦理。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
(三)強化懲戒,保持治欠高壓態勢
對查實的違法行為,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可能涉及惡意欠薪的,依據《條例》等規定,依法查詢相關單位金融賬戶和相關當事人房產、車輛情況,對查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欠薪違法行為符合“黑名單”條件的,應列盡列,予以曝光,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黨史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干、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全方位、全流程監管,扎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依法立案偵辦,保持對欠薪相關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強化督促指導。要結合本地實際,指導市、縣(區)采取超常規舉措,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要密切跟進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可采取隨機抽查、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四)強化風險防范。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請各地區于2022年1月5日前向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本地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行動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報送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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