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勞務資質備案,技術工人不少于25人,為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繳納3個月社保
企業申請勞務資質備案,技術工人不少于25人,為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繳納3個月社保
各(市、區)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備案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1〕628號)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備案工作,現就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實行備案制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辦理途徑
企業通過廣東建設信息網(http://www.gdcic.net)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提出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備案申請,如實填寫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信息生成申請表,上傳法定代表人聲明和營業執照。
二、辦理要求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備案,應滿足以下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5人,企業提交備案申請前為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繳納3個月社保;首次申請辦理施工勞務資質備案需核實辦公場所。企業以審批制取得的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也可在注銷原施工勞務資質證書后提出備案申請。原施工勞務資質注銷申請備案的企業可申請直接備案,直接備案時不另外考核主要人員及社保。企業取得施工勞務資質備案證應保持資產、主要人員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備案要求。
三、頒發電子證書
我局在收到企業申請的1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同意備案的核發同意備案通知書并頒發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電子證書,不同意備案的,核發不同意備案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理由。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電子證書,納入省電子證照系統統一管理,有關電子證書的樣式和使用管理要求,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的通知》執行。
四、其他要求
以審批制、備案證取得的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發生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等信息變化的,我局不再辦理變更手續,企業可通過備案申請重新領取電子證書。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饋,同時根據上級文件適時調整本通知相關工作內容。
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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