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6年以前核發的施工勞務資質自今日起作廢!
天津:2016年以前核發的施工勞務資質自今日起作廢!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負擔,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510號)的有關工作安排,現將我市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核發的各級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凡屬于《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規定后續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范圍,且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實施新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后,企業應按要求換證。
三、以上資質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建設工程活動。
四、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五、企業持有2016年以前核發的舊版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的,其資質證書自2022年1月1日起作廢。相關企業應按規定完成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備案后,方可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六、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受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各級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質監管,各類各等級資質均應滿足相應等級資質標準要求。核查發現不符合資質標準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回資質。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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