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級職稱評審弄虛作假!4人被通報!
浙江:高級職稱評審弄虛作假!4人被通報!
近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2021年度全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弄虛作假行為的通報,涉及四人:
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級有關單位:
在2021年度全省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不含杭州、寧波全部專業及紹興建筑施工專業)職稱評審過程中,經申報單位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調查核實,陸華中、張建平、施華榮和陳靜怡等4人申報材料造假,存在偽造工作經歷或工程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第二十三條、《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建〔2019〕6號)第十五條、《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中第二十一條、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184號)第四條第(六)款等規定,對上述4人,取消其2021年度評審資格,并從2022年起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各級主管部門、省級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強化審核管理,對職稱申報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申報單位要切實履行審核職責,嚴格把關、加強審核指導,堅決遏制弄虛作假行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要引以為戒,嚴守職業操守,合法合規申報職稱,共同維護好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人才評價環境。
附件:陸華中等4人情況一覽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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