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做好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江:關于做好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 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建人規〔2020〕3 號)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3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3〕17 號)精神,現將我省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 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設置及考點
考試定于 5 月 13 日至 14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5 月 13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 個專業)
5 月 14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下午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 個專業)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3 個 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 素質和道德品行,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考試, 須報考全部 4 門科目(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大專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 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4 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 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3 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 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2 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2 門基礎科目(報考級別 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報考“免二科”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上傳)上述相應 證書。(三)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 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 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2 門基礎科目(級別為“增報 專業”)。
(四)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工作時間期限,均 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后學歷報考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 可以累計(全日制教育實習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的時間不能累 計)。有關報考條件的專業要求,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職業資 格考試專業對照表(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635.ht ml)查看。報考條件聯系電話:0571-81956265、81956261。
三、獲得證書條件
參加全部 4 門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須在連續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 2 門專業科目考試(報考級 別為“免二科”)的,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 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 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 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 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資格證書和成績合格證明,以下統一稱證書。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 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 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 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 后,直接網上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 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和資格證書網上無法核驗 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 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或“撤 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 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 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 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3 月 10 日至 16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 (http://www.cpta.com.cn/)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 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 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1.報考人員“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 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報名點等)。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選擇。
(2)在確認所填選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 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 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 諾)。——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 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和“增報專業”的人員,須 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或打印“報 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 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 費,并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 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 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2.報考人員“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 報名點等)。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選擇。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同時 必須再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還須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打印 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報名表”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 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 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注:對于“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除少一個“選擇”這一環節外,其他環節均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
(二)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 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學 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件材料的(如報考“免二科”和“增 報專業”),且為“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上傳相關證件材料后,需聯系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 完成對應的報考流程。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 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4.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 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 時間。
5.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 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 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 試院處理。
6.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 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7.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 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我省內)。 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 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報名點等),錯交費或漏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 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 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8.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 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 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 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 真 88395085。
六.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和交費成功的考生,應于 5 月 8 日至 12 日登錄中 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 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 機構處理。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 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 70 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 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 和下載。
八、考試大綱
2023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土木建筑工 程專業科目、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使用 2021 年版《全 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水利工程專業科目使用《全 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利工程專業科目大綱(2023 年修 訂版)》。可在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 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 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 答題卡上書寫作答,草稿紙統一發放。其余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 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鐘表(無聲、無 收發拍攝功能)、醫用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其他人為標記的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期 內的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戶籍證明)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和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以 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 作答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 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 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 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 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 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考生答錯位置和污 損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保障考試公平公正,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考場內實施 全程監控。
十、成績公布、
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核驗后,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 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報考流程中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 于報考資格最終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需完成 以下后續工作。
1.對于“使用告知承諾制” 報考的人員,合格成績直接上 網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 省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人事考試院組織 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資格考 試有關規定處理。
2.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和資格證書因網上 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 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 材料及要求,由省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相關人員不到現場接 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三)證書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 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 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 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 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 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 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 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 理補發。
十一、有關要求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為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順利實施,各地要積極協調教 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 網信等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嚴格按規 定要求設置考點考場,同時要嚴密組織實施,加強考風考紀管理, 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 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 員紀律規定》等嚴肅處理。對于主觀違紀的人員,還將記入資格 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
附件:2023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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