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1月1日起,取消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重新注冊“公示”環節!
住建廳:1月1日起,取消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重新注冊“公示”環節!
內建行函〔2022〕736號
各盟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興安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通遼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滿洲里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辦事企業和群眾,按照自治區“優化職能職責優化工作流程”專項行動相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廳取消對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首次申請,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重新注冊,二級造價工程師初始、增項注冊,二級建筑師初始注冊及二級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等8個審批事項的“公示”環節,不再公示審核意見,依法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并向社會公告。申請人及申請企業可通過內蒙古政務服務網對應事項查看辦件狀態,也可在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查看公告或未通過的原因。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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