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申請工程監理專業乙級資質,不需提供注冊執業證書!
住建廳:申請工程監理專業乙級資質,不需提供注冊執業證書!
青建工〔2022〕175號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6〕58號,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經研究,決定簡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申請工程監理專業乙級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時,以下申報材料不需提供,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其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
(二)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命(聘用)文件及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工作簡歷;
(四)有關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技術和檔案等管理制度的證明材料;
(五)有關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在申請工程監理專業乙級資質(含升級、延續、變更)時,以下申報材料不需提供,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從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同步的相關數據進行比對。
(一)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監理工程師及其他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
(二)企業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加強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崗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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