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通報:主要人員數量不達標,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
住建廳通報:主要人員數量不達標,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
近日,山東省住建廳發布《關于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情況的通報》。
總體情況
市縣級檢查情況
共檢查在建工程項目2077個、企業3098家,發現問題項目764個、問題企業756家,共下達整改通知書762份。
省級抽查情況
對隨機抽取的208家建筑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122個工程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問題385項,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80份,記入不良信用記錄扣除信用分的責任單位、人員56個,移交執法部門進行處罰處理的項目、企業8個。
主要問題
企業方面
1.企業凈資產、人員等關鍵指標達不到資質標準。
個別企業當期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凈資產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
個別企業主要人員數量(含建造師、職稱人員、執業注冊人員)達不到企業資質標準的要求。
部分企業相關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和技術工人等)未在本企業繳納社保。
2.企業經營不規范,未實現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部分企業在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上傳的人員信息與實際工作人員信息不符。
個別企業無固定辦公場所,缺少在合同、檔案、財務等方面管理制度。
項目方面
1.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嚴重違法行為呈現回升態勢。
個別項目建設單位將總包合同的防水施工工程另行發包;
施工單位與樁基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支付,三方簽訂代發協議;
個別單位超資質承攬工程,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與個人簽訂分包合同,將工程款支付給個人施工單位;
應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偽造招投標材料。
2.項目現場管理混亂,項目現場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現象頻發。
從檢查來看,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不到位等現場管理問題非常普遍,占問題總數的35.32%。主要表現為:
部分項目企業相關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和技術工人等)未在本企業繳納社保;
部分項目經理、總監對現場情況不熟悉且施工、監理日志簽名存在復印造假情況,實名制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在崗履職。
3.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不到位,建筑農民工合法權益未得到全面保障。
部分項目未納入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未按規定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農民工工資發放清單中記錄的考勤天數、發放金額與工資監管平臺、合同約定不一致,抽查的部分工人平臺上無相關記錄,工資通過多種渠道發放等。
下一步工作要求
對構成行政處罰要件的相關企業、項目及時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加強對已取得資質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考核人員指標,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銷資質,清出市場;對于經營異常企業,要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
加大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承發包活動。
加強項目現場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員的履職監管,嚴格落實實名制考勤管理等長效制度,用好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堅決防范發生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
對違法違規企業予以曝光。積極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評價,依法依規公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文件原文: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情況的通報
魯建建管函〔2021〕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建筑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山東省2021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魯雙隨機辦〔2021〕2號)文件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于今年6-11月份在全省開展了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重點對主管部門履職情況,轄區內建筑業、監理企業的資質合規情況,招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業務情況,工程項目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超越資質承接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隨機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一)市縣級檢查情況。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建管函〔2021〕3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迅速部署,從6月份開始組織開展檢查,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了檢查任務,共檢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2077個、企業3098家,發現問題項目764個、問題企業756家,共下達整改通知書762份,均已限期整改,對涉及違法違規的市場行為主體進行了信用懲戒與處罰處理。
(二)省級抽查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于8-10月份在全省開展了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聽取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報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全面了解了受檢市建筑市場監管整體情況;對隨機抽取的208家建筑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122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共發現問題385項,均移交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80份,記入不良信用記錄扣除信用分的責任單位、人員56個,移交執法部門進行處罰處理的項目、企業8個。
二、各市經驗做法
(一)高度重視、健全機制,推動檢查工作有序開展。青島、日照市積極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寓管理于服務,以服務促管理,印發檢查規范,明晰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一單兩庫”建設、抽查實施、后續處理等工程流程,切實提高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東營、濟寧市在檢查過程中嚴格匹配檢查人員,結合每個檢查人員的工作經歷和特長,根據檢查內容實行分工負責制,確保檢查問題專業,處理問題合規,保證了檢查工作的高效權威。
(二)強化管理、嚴格處罰,將檢查結果同信用掛鉤實行差異化管理。濟南、煙臺市在檢查中積極結合信用評價結果、“紅、黑名單”,對建筑業企業實施差別化監管,嚴重失信建筑業企業加大監管檢查頻次。淄博、濰坊、德州市對檢查中發現涉及違法違規問題的企業和個人,實行信用扣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三)部門聯合、齊抓共管,共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威海市、臨沂市多次與市人社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雙隨機”聯合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司其職,依法處罰,即查即改。
三、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各市主管部門工作開展務實有效,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守法守規意識、合同履約意識、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加強,履職盡責明顯規范,施工現場管理有效提升,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環境持續向好。但在檢查中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檢查情況
1.企業凈資產、人員等關鍵指標達不到資質標準。個別企業取得資質后放松了管理,當期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凈資產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個別企業主要人員數量(含建造師、職稱人員、執業注冊人員)達不到企業資質標準的要求。部分企業相關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和技術工人等)未在本企業繳納社保。
2.企業經營不規范,未實現制度化、標準化管理。從檢查中看,部分企業在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上傳的人員信息與實際工作人員信息不符,個別企業無固定辦公場所,缺少在合同、檔案、財務等方面管理制度,影響了企業日常經營,制約了企業發展。
(二)項目檢查情況
1.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嚴重違法行為呈現回升態勢。檢查中共發現違法發、分包,轉包方面問題19項,占比4.94%;招投標方面問題10項,占比2.60%。問題主要表現為個別項目建設單位將總包合同的防水施工工程另行發包;施工單位與樁基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支付,三方簽訂代發協議;個別單位超資質承攬工程,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與個人簽訂分包合同,將工程款支付給個人施工單位;應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偽造招投標材料。
2.項目現場管理混亂,項目現場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現象頻發。從檢查來看,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不到位等現場管理問題非常普遍,占問題總數的35.32%。主要表現為部分項目企業相關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和技術工人等)未在本企業繳納社保;部分項目經理、總監對現場情況不熟悉且施工、監理日志簽名存在復印造假情況,實名制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在崗履職。
3.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不到位,建筑農民工合法權益未得到全面保障。從檢查來看,發現農民工工資支付方面的問題69項,占比17.92%。主要表現為部分項目未納入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未按規定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發放清單中記錄的考勤天數、發放金額與工資監管平臺、合同約定不一致,抽查的部分工人平臺上無相關記錄,工資通過多種渠道發放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做好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落實,督促整改到位,對構成行政處罰要件的相關企業、項目及時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
(二)壓實縣級部門履職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轉換監督檢查方式,要把主要精力轉移到對縣(市、區)主管部門的履職情況檢查督導上來,落實一線直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壓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三)持續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做好轄區內注冊登記的建筑業、監理企業以及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已取得資質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考核人員指標,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銷資質,清出市場;對于經營異常企業,要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
(四)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建市規〔2019〕1號和魯建建管字〔2019〕26號文件要求,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力度,把打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支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掛靠出借資質資格等違法行為,作為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證質量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承發包活動。
(五)加大項目現場監管力度。要加強項目現場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員的履職監管,嚴格落實實名制考勤管理等長效制度,確保項目現場規范有序;要抓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用好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確保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堅決防范發生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六)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在本行政區域內通報本級開展的檢查情況,將檢查結果錄入監管平臺,對違法違規企業予以曝光。積極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評價,依法依規公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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