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申請可當即核準,加快資質提檔升級!特級至少獎勵4000萬元!
資質申請可當即核準,加快資質提檔升級!特級至少獎勵4000萬元!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印發<太原市建筑業提質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
加快本市企業資質提檔升級
全面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符合要求的當即核準相關申請。建立資質升級后備企業庫,“一企一策”針對性輔導,幫助企業資質提檔升級。
市內企業首次獲得特級(綜合)資質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
企業及其子公司間重組、分立后申請市級審批的資質增項事項,可使用企業建造師在原企業期間主持完成的業績。
支持省外企業在我市安家落戶
省外特級(綜合)資質建筑業企業總部遷入太原,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
對省外年產值5億元以上企業在我市成立子公司的,申請母公司同類別資質時,可適當放寬資質標準,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可由母公司派出,三年內人員社保無需轉移;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申請母公司具有的同類別資質,可使用注冊建造師在母公司注冊期間完成的我省工程業績作為資質升級企業業績認定。
注:
太原市內企業首次獲得特級或省外特級總部遷入至少獲得4000萬元獎勵:
2022年4月28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印發《關于實施建筑業提質行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62號),明確:
對省外具有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企業總部遷入我省的,省級財政在次年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我省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特級資質(綜合資質)的,省級財政在次年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原文鏈接:
http://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205/t20220510_5961520.shtml
《太原市建筑業提質行動工作方案》提到:
市內企業首次獲得特級(綜合)資質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
省外特級(綜合)資質建筑業企業總部遷入我市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
這就意味著,如果建筑業企業在太原市首次獲得特級資質,或者省外特級(綜合)資質建筑企業將總部遷入太原,在享受省級不少于2000萬元獎勵的同時,再按照市級配套得到1:1獎勵,那企業至少能獲得4000萬元獎勵。
此外,山西此前已出臺推動企業提檔升級政策:
建立資質升級后備企業庫,“一企一策”針對性輔導,幫助企業資質提檔升級,山西省此前也出臺相關政策。
今年2月21日,山西省住建廳印發《2022年度建筑業領域入企服務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
推動企業提檔升級。省級梳理建立“一升特”“乙升甲”等后備企業庫。
市縣級梳理建立“二升一”“三升二”后備企業庫,由各地住建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掛帥,為后備企業提供專業化輔導服務,加快企業進檔升級。
最早跟進政策的,是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
今年3月14日,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提檔升級的通知,明確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22年度建筑業領域入企服務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晉建市函〔2022〕24號),要求符合提檔升級條件的企業將相關資料報送至示范區建設與公用事業管理部,該部將對各企業報送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建立“二升一”“三升二”后備企業庫。
文件原文:
為深入貫徹山西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市場主體倍增工程的意見,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號)和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17號)要求,著眼我市建筑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以市場主體倍增工程為引領,加快實施建筑業提質行動,補短板強弱項,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方位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快本市企業資質提檔升級
全面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符合要求的當即核準相關申請。建立資質升級后備企業庫,“一企一策”針對性輔導,幫助企業資質提檔升級。市內企業首次獲得特級(綜合)資質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同步辦理審批事項,新設立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與安全生產許可證可同時申請、同時審批,企業可在資質申請前辦理“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認定。企業及其子公司間重組、分立后申請市級審批的資質增項事項,可使用企業建造師在原企業期間主持完成的業績。(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省外特級(綜合)資質建筑業企業總部遷入我市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同時,市級配套給予1:1獎勵。對省外年產值5億元以上企業在我市成立子公司的,申請母公司同類別資質時,可適當放寬資質標準,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可由母公司派出,三年內人員社保無需轉移;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申請母公司具有的同類別資質,可使用注冊建造師在母公司注冊期間完成的我省工程業績作為資質升級企業業績認定。(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打造建筑行業領軍企業
鼓勵本地房建、市政領域建筑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參股入股等方式集團化發展,與交通、水利、通信、礦山等領域企業實現“強強聯合”,重組后年產值達到5億元以上的企業,可在三年內享受我市骨干建筑業企業的扶持政策。對建筑業產值首次達到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省級獎勵1:1配套進檔獎勵。(市住建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四、著力減輕企業負擔
在房建市政領域大力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強化保后管理要求,防范化解工程風險,提升市場認可度。完善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機制,減少專戶開設數量,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工資保證金減免措施,鼓勵使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工資保證金現金存儲,減輕企業負擔。堅決取消和查處各類違規手續費,在融資環節,不得向建筑業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降低企業成本。(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五、助力企業“走出去”發展
強化對企業跨省、市承攬業務的幫扶支持,通過市外推介等方式,幫扶我市企業向省、市外發展。積極為企業牽線搭橋,搭建交流服務平臺,推動本地優勢企業與省、市外大型建筑業企業合作,采用聯合體投標、技術協作等方式參與省、市外投資規模大、技術要求高的外埠項目建設,提升產值外向度。支持建筑業企業積極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建設。(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模式改革
以提質增效為目標,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模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及國有資金項目示范引領作用,力爭每年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進行建設的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新建項目不低于總數的30%;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促進工程咨詢行業創新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在民用和低風險工業建筑工程領域積極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七、促進建筑業綠色發展
支持施工企業做好施工期環境監測,在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預警期間,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在紅色預警期間,除應急搶險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戶外作業。加快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大力發展鋼結構、混凝土結構裝配式建筑,積極推行裝配式裝修。對主動采用裝配式建造的住宅項目,在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時,項目預制外墻可不計入建筑面積,但不超過裝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計容建筑面積的3%。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自主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等,優先在政府投資項目推廣使用。(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改革
進一步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監管系統功能,實現行業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項目電子招投標活動全過程在線監督,促進招投標交易更加法制化、規范化、透明化。在房建市政領域深入開展招投標專項整治,推行五方主體承諾制,研究建立“標后評估”機制,積極探索“評定分離”改革。進一步加大對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提高違法失信成本,凈化建筑市場環境。(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九、營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
強化審批監管信息資源互通機制,強化企業注冊執業人員監管,逐步實現企業資質智能預警管理,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效率,堅決查處惡意采用虛假承諾申請資質的企業。持續加大對擾亂市場秩序企業的懲治力度,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和注冊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推行聯合執法和聯合懲戒,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企業,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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