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資料非技術性問題,項目總工應知道
工程資料編制過程中對于常見的非技術性問題,項目技術負責人應該清楚如何解決!
一、按實際情況形成工程檔案
1、一般情況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圍形成相應的工程檔案。在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若遇到合同無法履行或變更的情況下,需書面寫明情況。
2、特殊情況下,施工內容與合同發生差異或人員有變更,按實際形成工程檔案。(如項目經理或總監發生了變更,而建設單位未經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時,由建設單位提交情況說明)
二、原件、復寫件、復印件
1、原件:是指第一手簽名蓋章的文件。(注:變更文件復印后補簽章的按原件處理)
2、復寫件:一般出現在材料的檢測報告。(如鋼筋力學檢測報告)
3、復印件:有完整的簽章后再復印的文件。(注:用有完整簽章的文件復印后再加蓋印章和簽字的文件按復印件處理)
三、簽字
1、手簽名
2、復印的簽名
3、打印的簽名
(1)若打印的簽名在表格的表頭(如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表表頭的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則允許。
(2)若打印的簽名是在表格下方(如質檢員、施工員、班組長、監理工程師等),則不允許。針對此情況解決方法:請當事人補簽名。
4、無資質簽署
如:要求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文件由監理員簽署。
解決方法:請相關有資質的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補簽名
5、超職責或超范圍簽名
如:要求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簽署的文件由其他工程師簽署的。
解決方法:請相應人員補簽名。
6、使用個人手簽章代替本人簽名
常見使用人群: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經理。
解決方法:
(1)請相關人員補簽名。
(2)補聲明。聲明需由本人所在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用章申請,并由本人手簽字確認所用手簽章與本人手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再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使用。
7、簽字及蓋章不一致情況
主要反映在監理工程師簽署處,如簽名的是張三,蓋注冊章的是李四。
解決方法:一般由蓋注冊章的工程師補簽名或補蓋簽署人的注冊章。
8、代簽名
四、蓋章
在項目中一般使用的有公章、項目章、業務章、分公司章、注冊章、出圖章等。
1、公章、項目章、業務章、分公司章
常見問題:
(1)使用項目章,未經授權。
(2)使用分公司章,與合同簽署的公章不符,未經授權。
(3)使用其他業務專用章等,未經授權。
解決方法:合同單位公章對其他用章給予授權(一般一個專業工程只授權一個用章,需寫明其授權范圍;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及結算文件一般不允許蓋以上用章)。
2、注冊章
(1)在工程資料中,常見的有項目總監注冊章、建筑、結構設計師注冊章、項目經理注冊章。
(2)總監注冊章要求跟總監簽名一起使用。
(3)建筑、結構設計師注冊章要求在建筑、結構的變更通知單和竣工圖中使用。
(4)項目經理注冊章按相關規范要求使用。
3、出圖章
一般在工程設計變更單、施工圖和竣工圖中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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