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所有工地2月底前或全面復工前必須開展至少一次全員核酸檢測!嚴查關鍵崗位人員到位履職情況!
廣東:所有工地2月底前或全面復工前必須開展至少一次全員核酸檢測!嚴查關鍵崗位人員到位履職情況!
近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明確:
關于疫情防控
1.要求中高風險地區的參建人員待當地疫情結束或降為低風險地區后,再返回工地。
2.所有返崗返工及新進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準予進入工地。
3.所有工地在2月底前或全面復工前必須開展至少一次全員核酸檢測。
4.未經上級部門批準,不得舉辦50人以上的聚集活動,會議應盡量采用視頻會議等線上方式召開。
5.參建單位按照《廣東省建設工地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第二版)》要求,分5類場景開展疫情應急處置演練和桌面推演,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關于安全生產
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位履職,制定復工復產安全檢查計劃,落實各項責任措施。
2.復工復產前,參建企業特別是施工企業必須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定一份周密的復工復產方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并向屬地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及監督機構報告落實情況。
懲戒措施
1.各地各主管部門要重點檢查復工復產過程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組織恢復施工作業情況、落實危大工程管理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等;
2.對拒不按要求消除事故隱患的,一律提請我廳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從嚴從緊懲處。
3.涉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有企業的,要及時將有關問題報請屬地黨委政府嚴肅處理,并向有關主管單位通報。
4.造成工地疫情蔓延的,必須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5.請各地各主管部門于3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書面報送省住建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特別要將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通過實名制系統上傳省廳。
附原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佛山、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及省安委辦的工作安排,積極有序推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工復產,確保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和全國“兩會”期間全省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復工復產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
各地各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認真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胸懷“國之大者”,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持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政治任務來抓,認真分析研判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風險形勢,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真正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措施要求落實到復工復產的全過程、各環節,以實際行動和工作實效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筑牢疫情防控防線,守住安全生產底線。
二、堅決做到“五個強化”,精準有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強化涉疫人員的排查和健康管理。督促參建單位扎實開展涉疫人員的排查,將公安部門推送的涉疫人員(含來粵探親家屬)納入名單管理,詳細記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具體來粵時間、始發地(省、市、縣)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認真分類落實對應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強化返崗參建人員流動管控。督促參建單位引導參建人員錯峰返粵返崗,主動核實參建人員實際行程,了解其健康狀況,提前告知本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地區的參建人員待當地疫情結束或降為低風險地區后,再返回工地。
(三)強化核酸檢測和疫苗接種。核酸檢測方面,所有返崗返工及新進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準予進入工地;所有工地在2月底前或全面復工前必須開展至少一次全員核酸檢測;保安、廚師、采購、保潔等重點人員必須每周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疫苗接種方面,工地參建人員要做到“應接盡接”,抓緊安排尚未全程接種疫苗的人員完成接種,優先組織保安、廚師、采購、保潔等重點人員接種加強針,積極推動符合接種條件的參建人員全員接種加強針。
(四)強化工地現場管控。一是從嚴實施封閉式管理。督促參建單位加強工地圍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工地,辦公區、施工作業區、生活區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嚴格落實測溫、佩戴口罩、實名掃碼(亮碼)、行程核查、返崗返工及新進工地人員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疫措施。二是嚴格控制規模性聚集活動。全國兩會結束之前,按照非必要不舉辦、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嚴控規模性聚集活動,盡量減少人員頻繁出入;未經上級部門批準,不得舉辦50人以上的聚集活動,會議應盡量采用視頻會議等線上方式召開;鼓勵采用分時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食堂用餐人員要保持間隔1米以上,取餐時應佩戴口罩,用餐時避免相互交談。三是做好全面消殺工作。督促參建單位在復工前對工地的辦公、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提前進行全面消毒殺菌處理,對衛生死角,特別是對建設工地公共廁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間、生活垃圾收集點、餐廚廢物暫存點等要進行重點清潔;督促各方落實冷鏈食品、國際郵件快件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強化應急處置準備。督促參建單位按照《廣東省建設工地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第二版)》要求,進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強化應急處置人員配備和物資準備,分5類場景開展疫情應急處置演練和桌面推演,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工地一旦出現涉及疫情的突發異常情況,按照“提級管控、屬地處置”原則,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按照對應場景,全力開展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三、堅決做到“六個確保”,扎實有效做好生產安全管理
(一)確保落實復工復產“六個一”。復工復產前,參建企業特別是施工企業必須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定一份周密的復工復產方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并向屬地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監督機構報告落實情況。
(二)確保關鍵崗位人員到位履職。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位履職,制定復工復產安全檢查計劃,落實各項責任措施。
(三)確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和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特別是超危大工程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及時化解風險,消除事故隱患。
(四)確保施工用電和機械機具安全。對施工現場用電,特別是總配、分配、開關箱及配電線路等安全狀況逐一進行排查;對施工現場各類機械、施工機具工況進行檢查,認真細致做好復工復產前維修、保養和試運行工作,確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確保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深入核查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一步嚴格動火作業審批、工地宿舍用火用電管理等,有效防范化解施工工地火災事故隱患。
(六)確保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到位。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配齊備足安全“三寶”,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參建人員,特別是新招和轉崗作業人員安全、應急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增強參建人員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和意識。
四、保持高壓態勢,從嚴懲治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各主管部門要重點檢查復工復產過程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組織恢復施工作業情況、落實危大工程管理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等,發現存在包括違法轉包分包在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執法、鐵腕整治、毫不手軟,對拒不按要求消除事故隱患的,一律提請我廳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從嚴從緊懲處。涉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有企業的,要及時將有關問題報請屬地黨委政府嚴肅處理,并向有關主管單位通報。對不重視疫情防控、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參建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工地疫情蔓延的,必須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請各地各主管部門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內每一個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和全體員工,并督促抓好貫徹落實。請于3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書面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可將掃描版通過粵政易發送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林龍賓帳號),特別要將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情況通過實名制系統上傳我廳。
特此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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