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關于征求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意見的通知
近日,湖北省發布《關于征求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意見的通知》。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原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建筑業企業穩發展促轉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12號)關于全面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全面推行招投標“評定分離”改革的要求,結合我省前期試點工作實際,我局起草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請將意見以文字形式于2023年8月28日前反饋至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法規處。
特此通知。
反饋意見郵箱:32353410@qq.com。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積極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夯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建筑業企業穩發展促轉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12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評定分離是指將招投標程序中的“評標委員會評標”與“招標人定標”作為相對獨立的兩個環節進行分離。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向招標人推薦合格的定標候選人。定標委員會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原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和決策約束機制,綜合考慮報價、技術、信用等方面因素的基礎上,擇優確定中標人。
第三條?湖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項目和采用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模式實施的項目,其招標活動應當優先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并在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進行明確標注。
第四條?以評定分離方式實施的項目,招標人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充分競爭、優質優價的原則,綜合考慮信用、履約、報價等因素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對招標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防止排斥、限制市場競爭。
第二章?評標
第五條?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活動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完成對所有投標文件的評審。
(二)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數量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投標人數量少于或等于10家時,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量不超過3家,投標人數量多于10家時,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量不超過5家。
(三)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不明確排序,并在評標報告評審結論中對每個中標候選人的優勢、不足、風險等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四)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審結論存在分歧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客觀反映評標討論中的焦點分歧。
(五)評標委員會負責人受招標人邀請作為評委代表列席定標委員會會議,向定標委員會介紹評標情況。
第六條?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評標結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章?定標
第七條?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招標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
第八條?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決策約束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將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定標辦法、定標委員會的組建、招標效果評估等納入“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和廉潔評估范圍,提高重大決策的透明度和決策質量。
第九條?招標人應組建5人以上單數的定標委員會,其職責是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綜合考慮報價、技術、信用、招標人的清標和前期考察結果等因素,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程序和規則,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人中擇優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組建不少于3人的定標監督小組,其職責是對定標委員會的組建、定標過程及招標人在定標前的清標環節和對中標候選人的考察等進行全程監督。
第十條?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定標方法。定標方法主要包括:票決定標法、價格競爭定標法和集體議事法。
(一)票決定標法。定標委員會成員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記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為中標人。當最高得票相同時,對得票最高的中標候選人再次進行記名投票,直至選出中標人。
(二)價格競爭定標法。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價格競爭方法確定中標人。可以采用最低投標價法、次低價法、平均值法等確定中標人。具體方法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三)集體議事法。由招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擔任定標委員會組長,組建定標委員會進行集體商議,定標委員會成員各自發表意見,最終由定標委員會組長確定中標候選人及排序。集體議事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招標人定標前需要開展清標與考察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清標與考察的內容和方法,并出具清標和考察的書面報告提交定標委員會作為定標參考因素。招標人的清標和考察報告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傾向性意見。
參與清標和考察的人員應為招標人的在職人員。在職人員無法滿足專業需要的,可以邀請第三方機構人員或相關領域專家參與清標和考察。
招標人組織清標的,應針對所有中標候選人的投標文件進行。清標內容包括中標候選人報價合理性分析(含不平衡報價分析和低于成本價分析)、信用信息、資質業績、履約能力、擬派項目經理情況以及招標人認為需要核實的其他內容的真實性、一致性進行清查核實。
招標人組織考察的,應對所有中標候選人進行,招標人在考察時不得與中標候選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形成清標與考察報告,提交定標委員會。
第十二條?招標人應當組建定標委員會。有條件的招標人,可以組建本單位或本系統定標委員會人員庫,并以隨機方式確定定標委員會成員。
定標委員會代表招標人行使定標權,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可以從本單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標委員會成員,但總數不得超過定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招標人專業人員不足的,可邀請專業人員參與,但邀請專業人員數不得超過定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定標委員會應當推薦定標組長,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參加定標委員會的,應由其直接擔任定標委員會組長,定標委員會名單在中標結果公告前應當保密。
第十三條?定標委員會成員與中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回避的具體情形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候選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與中標候選人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定標公正性的;
(三)曾因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第十四條?招標人在定標過程中,應當重點考察中標候選人企業信用信息狀況。對被列為“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信用湖北”信用黑名單、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平臺(http://www.hbcxpt.cn/)重點監管對象,全國、全省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在處罰期內的企業,應當設置否決性條款;對未被列為前述情況,但有在公告期內的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的中標候選人,應當設置降低排序等懲罰性條款。
鼓勵招標人優先選擇信用狀況好、過往項目履約評價好、農民工工資保障好的中標候選人,以及招標人認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第十五條?定標會原則上應在評標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召開。若招標人需要對中標候選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進行考察或廣泛征求意見而需延期進行的,在評標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召開。定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方法,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擇優確定中標人。
第十六條?定標委員會可以要求中標候選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定標會議現場進行答辯,但相關要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答辯的內容應當限于與招標項目合同履行有關的技術和商務內容。答辯過程中,定標委員會不得與中標候選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定標場所不局限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但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
第十七條?定標委員會應當將定標工作情況形成定標報告。定標報告應當記錄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定標監督小組名單、定標辦法、答辯情況(如有)、定標工作情況、定標結果,并由定標委員會成員、定標監督小組成員集體簽字。
第十八條?招標人應當在定標工作完成后的3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發布中標結果公示。
第十九條?招標人、定標委員會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清標或考察報告、中標人推薦以及與定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定標會結束后,定標報告、錄音錄像等書面和影音資料要統一密封保存。保存期不低于十五年。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保康縣、夷陵區、竹溪縣、沙洋縣、武穴市、宣恩縣等6個評定分離試點先行區可以繼續結合本地實際深化評定分離改革探索。其具體改革措施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當地自主制定的改革措施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會同湖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湖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鄂公管文〔2021〕20號)、《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定標工作指南(試行)》(鄂公管函〔2022〕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招標文件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示例)
2.定標委員會組建情況登記表(示例)
3.定標會議主要議程(示例)
4.承諾書(示例)
5.定標報告(示例)
6.關于《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下一篇: 已經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國家發改委等3部門關于印發《環...
相關資訊
- 陜西:關于工程建設交易系統有關功能調整的通知
-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
-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
- 國家發改委:深入解決民間投資招投標不公正待遇等問題,進一步抓好抓實促進民間投資工作
- 西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
- 四部門發文,不得要求外地企業設立分(子)公司!不得排斥、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標投標、政府采購!
- 吉林省廳8部門:關于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實施惠企利企18項政策措施
- 國家發改委:積極推動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修訂,支持企業轉型升級降本
- 國家發改委: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加快完善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配套政策!
- 喜訊 | 億誠管理榮獲陜西省招標投標協會2022年度會員單位AAA信用評價!
同類文章排行
- 湖北:關于征求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意見的通知
- 國家發改委等3部門關于印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的通知
- 河南省鶴壁市住建局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中使用外省職稱證書有關問題的公告
- 10部門聯合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
-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評審勞務報酬支付辦法
-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管理辦法
- 工程監理企業參與政府(質量安全監督)采購項目的思考
- 江蘇:關于進一步規范辦理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
- 陜西:關于取消注冊監理工程師提交紙質照片業務的通知
- 河南省住建廳印發《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