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實行電子化申報!跨省事宜均由省廳出具公文,不再由企業攜帶轉送
即日起,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實行電子化申報!跨省事宜均由省廳出具公文,不再由企業攜帶轉送
8月1日,遼寧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實行電子化申報的通知》,明確:
自2022年8月1日起,遼寧省建設工程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后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實行電子化申報。
即日起,凡涉及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跨省重組、合并、分立事宜均由我廳出具公文,一律通過郵寄或傳真送達相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再由企業攜帶轉送。
近日,河南林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嚴格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跨省轉移有關事項的通知》,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明確:
認真核實四川省入豫企業及資質信息。今后在辦理涉四川省建筑業企業資質重組、合并、分立等業務時,必須向四川省住建廳書面征詢意見后,再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資質核定。
完善跨省資質轉移辦理工作機制。在辦理涉四川省建筑業企業入豫業務時,必須嚴格按照當地出具的書面文件和聯系人進行核實,確定信息真偽后再進行辦理。
強化企業資質跨省分立審查。對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建筑業企業入豫業務,嚴格按照規定,依法依規辦理。對企業或資質跨省出豫的,必須出具書面文件并向省廳報備。
此前,西藏住建廳也發提醒函,提醒各省(自治區、市)住建廳,近期如接到西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立函件時請及時與其聯系反饋并保留相關證據資料。
文件原文:
各市住建局、審批局,沈撫示范區建設局、審批局,自貿區住建局、審批局: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決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我省建設工程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后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實行電子化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化辦理事項范圍
1.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發生跨省重組、合并、分立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
2.建筑業、工程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發生省內重組、合并、分立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
二、電子化辦理方式
企業登錄遼寧政務服務網(https://www.lnzwfw.gov.cn/)(法人用戶注冊)——點擊搜索(請輸入關鍵字)——輸入相關變更事項——上傳材料——提交——受理——審核——辦結。
三、申報有關要求
1.省內企業之間發生重組、合并、分立,所涉企業須經企業所屬地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同意后,由資質轉入企業負責事項申報。
2.遼寧省自貿區(各片區)和沈陽市資質審批權限的企業發生跨省重組、合并、分立的,須由企業所屬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審核同意的公文,按照事項要求進行申報。
上述事項通過省政務服務網申報,省政務服務大廳窗口不再接收企業報送的紙質材料。企業可通過電子化辦理方式查詢事項辦理進度。即日起,凡涉及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跨省重組、合并、分立事宜均由我廳出具公文,一律通過郵寄或傳真送達相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再由企業攜帶轉送。
聯系電話:024-8398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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