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湖北: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近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21〕30號),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分批分步、有序承接的原則,我廳決定在部分市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及時間
(一)試點范圍。武漢市、宜昌市、黃岡市。
(二)試點時間。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試點內容
在試點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在辦理原由我廳負責審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乙級資質事項(包括重組、合并、分立,詳見附件1)時,由相應試點地區住(城)建局進行審批。住建部新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出臺前,按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批。審批方式采取一般審批方式(自貿區范圍內的企業除外),參照省廳原審批流程,在“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以下簡稱“省廳審批平臺”)上辦理。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市住(城)建局要明確負責承接試點工作的具體部門,配齊相關人員,強化專業力量,確保“接得住、管得好”,并于2022年7月26日前將承接部門、印章印模、負責人及相關審批人員信息(附件2、3)報送省廳,由省廳統一配置審批賬號;8月1日前在湖北政務服務網上完成試點下放事項的認領工作(包括編寫并發布相應辦事指南)。
(二)嚴格審批管理。試點市住(城)建局要建立健全相關企業資質審批管理的相關制度措施,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優化工作流程,嚴格依照相關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要求進行審批,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審批過程和結果負責。企業的申報、審批信息將在廳網站“湖北省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信息公示公開”專欄進行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我廳將進行隨機抽查,發現違規審批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試點資格。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試點市住(城)建局要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明確監管部門及其職責,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開展失信懲戒。
(四)組織業務培訓。省廳將組織試點市住(城)建局相關人員,對試點下放資質的相關審批政策、審批流程和省廳審批平臺操作使用進行培訓(另行通知)。試點市住(城)建局要在培訓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提升承接能力,確保審批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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