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起底整治!這里發文
開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起底整治!這里發文
日前,江西住建廳發出通知,在全省開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起底整治。8月10前,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相關單位開展自查自糾。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單位結合社保繳費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全省二級建造師進行全面比對排查。對存在“掛證”行為的二級建造師,依法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在廳網公布,計入個人信用檔案。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建筑施工企業,向社會公布,并扣除信用分數。對存在“掛證”行為的公職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依規依紀處理。
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
起底整治的通知
贛建建〔2022〕12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全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秩序逐步好轉,但二級建造師“掛證”現象有所抬頭,公職人員違規在企業“掛證”牟利引發社會關注。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起底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內容和目標
通過對工程建設領域二級建造師進行全面自查及排查,大力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對公職人員“掛證”行為從嚴處理,推動建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監管長效機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
2022年8月10前,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相關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的二級建造師應及時整改。
(二)全面排查
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單位結合社保繳費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全省二級建造師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情況,及時發現涉嫌“掛證”行為。
(三)嚴肅處理
經過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行為的二級建造師,依法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在我廳官網予以公布,計入個人信用檔案。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建筑施工企業向社會公布,并扣除信用分數。對存在“掛證”行為的公職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依規依紀處理。
三、工作要求
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增加了企業負擔,不利于施工現場管理,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原則,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單位對“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危害性的認識,依法嚴肅查處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各建筑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二級建造師“掛證”行為起底整治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自覺抵制“掛證”行為,維護建筑市場良好秩序。為建立健全二級建造師“掛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長效機制,社保繳納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人員將不予注冊,并納入注冊異常人員名單進行管理。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建造師違規“掛證”監督舉報電話:0791-88355759。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下一篇: 住建廳:不得強制要求外地企業辦... 上一篇: 發改委13部門發布《意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