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不得強制要求外地企業辦理備案手續,設立子公司!
住建廳:不得強制要求外地企業辦理備案手續,設立子公司!
近日,安徽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優化進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給予進皖企業與本地企業同等待遇,不得強制要求進皖企業辦理進入當地的備案手續,不得強制要求設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繳納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證金,不得強制扣押企業和人員相關證照資料,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市場準入門檻,不得限制進皖企業在本地承攬業務。
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實行全程網辦,在皖從業人員社保繳納情況實行告知承諾制。
進皖企業在承接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交底、地基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時,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由本人到施工現場參加,否則按有關規定,記錄不良信用,并暫停其本人登記服務。
關鍵崗位人員兩次及以上不到現場參加的,限制其在皖擔任工程項目相應關鍵崗位人員。
文件原文: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為優化建筑市場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現就優化省外進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建筑市場監管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活動省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檢測企業,進皖承接工程建設業務,應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登記企業和人員相關信息(以下簡稱進皖企業信息登記)。
(二)委托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服務中心負責進皖企業信息登記統一管理服務;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并對企業在本地區的建筑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給予進皖企業與本地企業同等待遇,不得強制要求進皖企業辦理進入當地的備案手續,不得強制要求設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繳納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證金,不得強制扣押企業和人員相關證照資料,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市場準入門檻,不得限制進皖企業在本地承攬業務。
二、優化信息登記服務
(一)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實行全程網辦。企業、人員登錄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在“進皖信息登記”模塊登記錄入企業和人員相關信息,并將相關原件掃描后上傳即可,無需到現場辦理。
企業信息包括: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資格)證書、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設立分支機構的需錄入)、駐皖辦公場所;省外進皖檢測機構、工程勘察企業在皖自有相應的檢測、試驗能力(包括檢測試驗場所和設備)等信息。
人員信息包括:駐皖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委托人信息;勘察、設計企業的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非注冊技術人員信息;施工企業的注冊建造師、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信息;監理企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信息;造價咨詢企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信息;檢測、試驗從業人員信息;在皖從業人員社保繳納情況實行告知承諾制。
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皖信息登記”模塊更新相關信息。
(二)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由項目所在地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企業登記或更新相關信息提交后,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規范性檢查。對登記資料不全或錄入信息有誤的,應通過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反饋企業,相關企業應及時補充或更正。進皖企業信息數據經規范性檢查后,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布,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查詢、監管。
(三)實行招投標的項目,進皖企業投標時需登錄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確認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項目班子全體人員信息。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中進皖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證書、崗位證書等信息通過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共享獲取。
(四)按規定不實行招投標的項目,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進皖企業人員信息進行審核,確認人員信息與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信息一致,確保人員證書真實有效。
三、規范進皖企業行為
(一)進皖企業應當對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遵守建筑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嚴格按照資質許可范圍、法定程序從事市場經營活動,接受安徽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公共資源交易、重點工程管理部門的監管。
(二)進皖企業在我省從事建筑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及時登錄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筑業統計信息”模塊,準確報送每季度建筑業企業業績快報(每季度前10日報送上一季度報表)。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進皖企業業績報送工作的監管,我廳將定期通報進皖企業業績信息報送情況。
(三)合同約定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經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同時提交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備查;變更后的關鍵崗位人員執業資格、業績等不得低于原人員;變更信息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分別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及本部門網站登記、發布。
(四)進皖企業在承接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交底、地基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時,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由本人到施工現場參加,否則按有關規定,記錄不良信用,并暫停其本人登記服務。關鍵崗位人員兩次及以上不到現場參加的,限制其在皖擔任工程項目相應關鍵崗位人員。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對進皖企業的市場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清理出安徽建筑市場。要重點監管進皖企業建筑市場行為、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項目管理實施、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等情況。
(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進皖企業登記的信息檢查。檢查中需核對證件、材料原件的,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檢查發現登記信息或提供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記錄不良信用,暫停企業登記服務,并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上公布。涉及偽造證件等違法行為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七)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所提供的公共查詢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眾如發現涉及進皖企業登記信息不實的,可及時向省住建廳建設服務中心舉報反映,舉報聯系電話:0551-62871218。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5年。原有關省外進皖建設工程企業管理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聯系電話:0551-62871504 62871513(傳真)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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