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廳等5部門發文:進一步加強工程總承包監管!規范工程總承包結算!即日起施行!
四川:省廳等5部門發文:進一步加強工程總承包監管!規范工程總承包結算!即日起施行!
近日,四川省住建廳等5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監督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推進工程總承包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動工程總承包市場健康發展,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監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推行工程總承包重要性認識
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行工程總承包,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對實現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工作深度融合,保證工程建設質量、縮短建設工期、降低工程投資,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具有積極作用。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積極擔當作為,認真執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川建行規〔2020〕4號)規定,跟蹤督導問題整改,加大推行力度,強化監督管理,積極培育工程總承包市場,推動建筑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二、進一步規范項目決策審批程序
各級主管部門要根據項目性質、投資主體、資金來源依法依規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程序。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決策和實施監管,認真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審批等程序。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嚴格執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建設項目不得因采用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而違法減少或倒置基本建設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并聯或并行、合并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從其規定。對項目決策審批和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加強工程總承包監管
(一)嚴格把控資質條件。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要在設計審批、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核查工程總承包單位資質條件。對聯合體組成不合規、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工程總承包業務的相關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責令改正并嚴肅查處。
(二)規范招投標活動。各地要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招投標監管,嚴格管控項目招標條件、招標文件編制和分包招標等環節。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前,應完成項目工程勘察,明確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要求等條件,并具有成熟的技術方案。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報批文件和審批程序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在完成相應的投資決策審批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政府投資項目以外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在完成初步設計,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通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設計方案審定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企業投資項目應當在核準或備案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使用功能、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及投資規模等不明晰、不具備工程總承包發包條件的項目(含片區開發的打捆項目等),不適宜采用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編制應執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包括設計、施工范圍及建設內容、各專業設計、施工技術要求、主要材料和設備性能指標及規格等內容。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建設項目,鼓勵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參與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的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技術復雜、功能要求特殊的大型工程總承包項目,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一般不少于30日。
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暫估價工程、貨物、服務的分包,應當依法招標,嚴禁不經招標直接委托分包。分包招標形式應依據合同約定組織實施,可由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共同組織實施,也可由建設單位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單獨組織實施。
(三)規范合同及計量計價。各地要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加強對工程總承包項目計量計價的監督指導。工程總承包合同應參照國家現行《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擬訂,合同中應當約定計量規則和計價方法,原則上采用總價合同或者總價與單價組合式合同,并在合同中按規定對風險進行合理分擔。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情形外,合同總價一般不予調整。
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按相關計價規定,結合工程實際選用合理的計價模式,并應編制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應參照國家、省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工程造價數據庫、造價指數指標和市場價格信息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不得高于批復的項目投資概算。
(四)規范工程總承包結算。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不得違法簽訂與招標文件規定、總承包合同約定實質內容相背離的補充合同(協議),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程序及時履行變更及簽證手續,加強變更及簽證管理,堅決杜絕低價中標、高價結算。工程總承包項目竣工結算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編制和審核。采用總價合同或者總價與單價組合式合同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在竣工結算和決算審核時,僅對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可調整部分進行審核,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總價合同、總價與單價組合式合同中按合同約定實施完成的總價部分不再另行審核。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未進行或者未完成審計為由,拖延辦理支付工程款和工程結算。
(五)加強轉包和違法分包監管。各地要依法依規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與承包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以工程總承包名義,實施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以設計和施工“雙資質”承接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工程總承包項目主體設計和主體結構、關鍵性專業施工業務;以聯合體形式承接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聯合體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分別自行完成主體設計和主體結構、關鍵性專業施工業務。工程總承包單位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轉包,不得將項目的全部設計和施工業務支解后發包給其他單位,也不得將主體設計或者主體結構、關鍵性專業施工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分包單位除建筑勞務分包外,不得再分包;設計分包單位不得再分包。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依法履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工程總承包活動監督管理,對不具備工程總承包招標條件而進行招標的,應當責令改正;對發現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各級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加強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監督管理,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及相關規定,根據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職責分工,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審批相關工作。各級財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各級國有資產主管部門應加強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監督管理,指導國有企業加強對工程總承包的內部審計監督。各級審計機關要依法加強建設項目審計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跟蹤督查。
(二)加強部門聯動。各地要建立推進工程總承包協同監管機制,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國有資產、審計等部門要加強聯動和協同監管,細化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積極協調解決工程總承包推進過程中的問題。
(三)加強業務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以試點企業、示范項目為抓手,總結推廣工程總承包實施經驗和做法,提升企業工程總承包能力,努力培育一批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要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通過組織培訓、現場觀摩、案例分享、會議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和交流服務。
(四)加強信用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各方責任主體及項目管理人員信用管理,及時采集工程總承包項目相關企業、人員信用信息,并依法對外公布。加大對失約、失信懲戒和責任追究力度,促進工程總承包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五)加強調度統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項目推進調度機制,加強行業數據統計,積極協調同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機構,在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增設“工程總承包”標識選項,實現系統數據的分類統計、動態跟蹤。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審計廳
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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