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住建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部令第5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的通知》(建質規〔2023〕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新舊資質標準過渡工作的通知》(建辦質函〔2023〕100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定工作,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范圍
已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照舊標準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且在有效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為保證重新核定工作順利開展,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到期的,統一延續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未辦理重新核定的檢測機構,原資質證書作廢。
二、重新核定流程
(一)人員能力驗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向專用郵箱(zjzzjck@163.com;報名咨詢電話:029-86244209)發送培訓記錄和機構人員驗證申請表(詳見附件3),申請表包含法人承諾、檢測機構名稱、人員職稱及畢業證、年齡、人員類別等信息,經對人員職稱等信息初步審核合格后,將能力驗證通知單按報名渠道反饋檢測機構。
檢測機構人員按照通知單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按照紙質閉卷方式完成人員能力驗證后,省廳及時將驗證結果進行公示。對通過的人員,同步推送至行政許可審批系統(詳見附件1)。
(二)資質申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登錄“陜西省政務服務網”,查閱辦事指南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三)資質許可。省廳在審批系統上接收到申報機構提交的申請后,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線上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線上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報機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評審。對現場評審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申報機構,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在省廳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頒發電子版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并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其他事項
(一)人員能力驗證原則上在9月底前完成,請各檢測機構及時報名。
(二)檢測機構申請增項、擴參等事項,以及新辦檢測資質,申請流程與重新核定流程一致。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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