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業資質申請中使用專業技術人員證書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按照中省“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為打擊“掛證”,冒用、盜用個人身份、證書等違規行為,維護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有力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現就規范建筑業企業在我市資質申報中使用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書等信息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準入資格核查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在審查企業資質時,應強化專業技術人員證書的核查:
(一)規范職稱證書使用。建筑業企業在申請資質新辦、增項、證書換領、資質延續和變更等業務時原則上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外省進入西安市人員依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第二十九條規定,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在人社部門重新評審或者確認。
(二)強化職稱人員審核。針對目前冒用、盜用職稱人員信息類投訴,進一步強化企業資質申請中專業技術人員的審核,重點審查短期調入(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保少于6個月的職稱人員)的專業技術人員社保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和勞動報酬發放一致性等要素。具體填報方式:企業在申報資質時需上傳勞動合同、企業工資發放憑證(銀行轉賬)及個人所得稅APP中工資發放截圖(操作步驟: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收入納稅明細—選擇納稅年度—點擊查詢—顯示收入納稅明細)。
二、嚴格查處違規行為
(一)申請企業隱瞞有關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二)對于承諾限期完善容缺辦理的,納入動態考核,3個月內未能達到資質標準要求的,依法法規進行處理。
(三)發現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等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7日起實施。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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