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 9月1日起,原則上一個總監只負責一個在建項目
徐州市 | 9月1日起,原則上一個總監只負責一個在建項目
徐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在建項目關鍵性崗位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銅山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住建局,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規劃建設部,在徐施工、監理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21〕118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實名制管理工作在市場行為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等領域的拓展應用,督促施工、監理企業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切實履行質量安全職責,遏制質量安全事故,打擊掛靠、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監管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
(一)對項目經理到崗率執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要求項目經理每月考勤率不低于70%;
(二)對總監理工程師到崗率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監理人員從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總監在1個在建項目執業的,每月考勤率不低于70%;有2以上項目同時執業的總監,應當由監理企業向屬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經批準,有2個在建項目執業的總監,每個項目的每月考勤率不低于40%,有3個項目執業的總監,每個項目的每月考勤率不低于30%。自2022年9月1日起,原則上一個總監只負責一個在建項目,確保項目的建設質量安全;
(三)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出勤率按照該文件規定,參照對項目經理的規定執行。
二、嚴格落實實名制考勤系統應用
施工企業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應在項目現場安裝實名制考勤設備,采集施工現場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理單位、勞務企業等管理人員信息,實行每日考勤,確保現場關鍵崗位人員按時、按期到崗,考勤記錄將作為各地對建筑市場行為監管以及核實管理人員是否履職的重要依據。
三、嚴格實行日常到崗考勤機制
(一)項目現場管理人員考勤按照當月日歷天數計算;
(二)關鍵崗位人員當天在崗履職的考勤方式:項目經理及總監理工程師應至少當天上、下班時實名制考勤各1次,且兩次考勤的間隔時間不少于5小時;
(三)關鍵崗位人員不通過實名制考勤設備進行考勤的,均視為不到崗;
(四)項目經理或總監如因個人情況請假,可由所屬單位書面報建設單位同意后,指派一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建造師或監理全權負責項目經理離開期間全部工作,并報屬地住建部門登記,原則上當月請假不超過7天。對于長期不能按時到崗的關鍵崗位人員,屬地住建部門要及時督促相關單位進行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變更登記手續。
四、嚴肅查處關鍵崗位人員長期不到崗行為
每月5日前,市局將通過實名制平臺進行定期檢查關鍵崗位人員到崗情況。對上月在建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率不達標的情況下發整改通知書,屬地住建部門要根據整改通知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落實整改。對連續兩月未整改到位的項目,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并通報相關企業,扣減項目對應企業信用分。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長期不到崗履職導致施工進度嚴重緩慢的;
(二)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長期不到崗履職導致項目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
(三)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考勤弄虛作假逃避監管的。
對上述情形的關鍵崗位人員,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相關責任人和所屬單位將限制徐州建筑市場準入,不得作為當年評優表彰推薦對象,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切實維護我市建筑市場秩序正常健康發展。
徐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3日
下一篇: 9月1日起,又一地住建局發文要... 上一篇: 新標準實施前,新辦、增項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