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又一地住建局發文要求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同時明確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架計價辦法
9月1日起,又一地住建局發文要求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同時明確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架計價辦法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的通知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水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建筑施工現場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推廣范圍和實施時間
在以下工程范圍內逐步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模板支撐體系。
(二)自2022年9月1日起,國有資金投資的新開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含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工程)中模板支撐體系和腳手架工程。
(三)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模板支撐體系。
(四)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腳手架工程。
(五)對因工程類型、結構型式等原因,確屬無法使用盤扣式鋼管支架的,由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同意,并告知項目所在地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后方可使用符合國家和行業規范規定的其他類型支撐體系。
二、加強構件質量管理
(一)加強租賃企業管理。開展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租賃單位信息歸集工作,租賃企業按采購、租賃及進入施工現場批次歸集盤扣構件產品信息,確保施工現場盤扣構件來源可追溯。租賃單位不得購買、提供質量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構件,發現租賃單位提供不符合構件進入施工現場的,一律予以退場,并對租賃單位予以通報。施工單位自行購買盤扣式鋼管支架的,參照租賃企業管理。
(二)加強入場核驗。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進入施工現場時,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核查產品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盤扣構件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等質量保證資料并記錄盤扣構件生產單位和進場時間、數量。同時還應對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外觀質量、外徑、壁厚及主要盤扣構件表面的產品標識等進行檢查,相關參數應符合《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JG/T503-2016)規定的標準。對于質保資料不齊全、外觀質量不合格和未按標準要求留設產品標識的盤扣構件,一律不得進場。相關質量保證資料及檢查記錄應作為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資料留存。
(三)加強構件質量檢測。進入施工場地的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在使用前,建設單位應及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建設(監理)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在建筑工地現場見證取樣后,送樣至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機構出具的盤扣構件質量檢測報告需載明檢測依據及檢測結論,并注明盤扣構件的來源(如生產廠家、租賃單位等)信息。盤扣構件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計價辦法。通過市場調研和測算,根據我市實際,明確建筑工程承插型盤扣式模板支架和腳手架的計價辦法,具體由我局另行發文通知。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質量及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有關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充分采用隨機抽取施工現場構件進行監督檢測的方式,掌握施工現場盤扣構件質量真實情況。要加強監督執法,對質量不合格的盤扣構件生產企業或租賃企業應予以通報,并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施工、監理等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通報、信用扣分等綜合懲戒。
(三)加強教育培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開展全市監管人員及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使用專題培訓。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開展各自轄區內監管人員及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各施工、監理企業應同步開展針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的專題培訓。通過廣泛的教育培訓,使各級監管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充分了解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的技術性能、使用要求,確保使用安全。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3日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明確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架計價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推廣使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的通知》(錫建質安〔2022〕26號)要求,為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架計價行為,依據江蘇省有關計價規定,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使用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的房屋建筑工程,應在工程量清單各腳手架工程措施項目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中明確腳手架使用材質及搭設方式。
二、使用承插型盤扣式模板支架的房屋建筑工程,應在工程量清單各模板及支架工程措施項目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中明確模板支架使用材質及搭設方式。
三、使用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及模板支架的房屋建筑工程,發包人應在招標控制價中根據以下辦法足額計取盤扣式支撐架相關費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在投標報價中自主報價,合理計取盤扣式支撐架投標報價。
四、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及模板支架計價定額按如下辦法計取:
1、執行《江蘇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2014版)》綜合腳手架時,人工乘以系數1.15,材料費乘以系數1.50。
2、其他腳手架和模板支架執行《江蘇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2014版)》相應定額子目,人工乘以系數1.15,材料費乘以系數1.3。
3、高大支模費用另行考慮。
五、執行過程中,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架計價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未辦理竣工結算的項目按此通知執行。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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