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建設工程過程結算與進度結算、竣工結算的底層邏輯,臨近年底結算你不得不清!
新政下建設工程過程結算與進度結算、竣工結算的底層邏輯,臨近年底結算你不得不清!
前言:雖然我們大家對過程結算不看好,實務中對過程結算的理解也有分歧,但是作為建工法律人依然要去研究,要去適應。因為這片葉子萬一砸到你頭上,那就將是一塊巨石!也有可能是鉆石!
2014年10月,住建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要“轉變結算方式,推行過程結算,簡化竣工結算”;2020年1月,在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中明確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2021年11月,隨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2022清單計價標準》正式增加了“施工過程結算”的內容。施工過程結算應該不僅是合同價的計算,也是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周期內已經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量的申報和確認的活動;施工過程結算活動還應該有監理方參與審核,確保承包人申報計量的工程量是準確的,是質量合格的,是資料齊全的。
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工程預付款結算不以完成的工程內容為依據。施工過程結算發生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竣工結算則發生在工程竣工后。三者有明顯區別,易于區分。實務中,施工過程結算與進度款結算卻容易混淆,施工過程結算與工程進度結算差異性、竣工結算關聯性,是每一個從業人員值得思考的內容。
1.施工過程結算與工程進度款結算的差異性
工程進度款是指“發承包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根據工程計量結果,支付進度款”,其針對的是計量結果,主要目的是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在過程結算節點上對已完工程進行當期合同價格的計算、調整、確認的活動”,其針對的是整個過程結算節點,主要目的是對“當期”內已完工程的合同價格進行計算、調整、確認。這個“當期”則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條款中做具體約定。工程進度款結算的目的是支付部分進度款,主要功能是維持施工單位的生產建設的資金需求。
①兩者的結算條件不同。工程進度款結算一般按形象進度、控制界面等以完成的工程量為結算條件。施工過程結算,不僅以完成的工程內容為結算條件,還須以完成的工程質量合格為結算條件。
②兩者的結算范圍不同。工程進度款結算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范圍的工程量一般不予計量,索賠價款結算發生在竣工結算階段,施工過程結算則將工程變更和索賠都納入了結算范圍。
③兩者的結算資料和時間不同。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進度款結算流程中,一般只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結算時間一般為14天內。施工過程結算的結算資料則復雜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紙、施工方案以及經確認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索賠等相關技術經濟資料。過程結算不僅需要審核工程量,還需要對現階段已完成工程進行完整的結算工作,審核時間也更長。
④兩者的編制主體不同。“進度款支付申請”只能由承包人進行編制,而“施工過程結算文件”則發承包雙方都有權利進行編制,且編制的成果文件均可作為辦理施工過程結算和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的依據。
⑤兩者的結算結算性質不同。實務中,工程進度款結算一般根據項目進度情況,可能會出現少報或者多報工程量的情況,但其范圍不會太大。承包人與發包人對于實際完成工程量爭議協商為主,爭議的工程量也可以歸入下一期結算,處理相當靈活。施工過程結算有所不同,是“進度款結算”的進一步深化,對于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質量有其終局性,對支付和結算行為有更嚴格的規范要求。
2.施工過程結算與竣工結算關聯性
施工過程結算是工程結算的一種結算方式,發生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是簡化竣工結算,解決社會“兩拖”問題的有效手段,在《2022清單計價標準》第2.0.21條有明確的定義。
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建財〔2004〕369號)第三條以及第十四條第(四)點可以看出,工程竣工價款結算是指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應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合同約定有期限的,從其約定)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施工過程結算是簡化版的“竣工結算”,是將竣工結算所需相關工作(包括結算資料等)提前到了施工過程中進行,這樣有效可以減少竣工結算階段時,發承包雙方互相推諉扯皮事件的發生。相較于竣工結算,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有助于落實建設單位責任,有利于施工企業進度款回收和資金使用,預防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進一步保障施工企業、中小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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