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阻撓環保執法,監理員被清退!監理公司被罰20萬!
日前,一則“合肥一地鐵施工單位人員阻撓環保執法”的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生態環境保護部對此高度重視,迅速調度核實有關情況,督促當地有關部門依法嚴懲惡意違法排污行為。
事件回顧
目前,安徽省環保廳與合肥市政府組織相關單位依法查處涉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據《合肥一地鐵施工單位人員阻撓環保執法已被清退》報道稱,合肥市軌道交通5號線1標段徽州大道站建設工地分別于2017年12月9日和2018年3月13日兩次發生阻撓環保執法的事件,且該工地存在土方、物料未按要求苫蓋,場區部分道路灑水不及時,揚塵較大,車輛沖洗設施損壞等環境違法行為。合肥市軌道交通公司將不配合檢查的領工員和監理員予以清退。
嚴厲處罰
對此,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包河區環保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企業未采取防揚塵措施、拒絕檢查的行為分別罰款4萬元,并對企業存在的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罰款10萬元。目前,企業已基本整改到位。
合肥市紀委監委責成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并給予該公司5號線工程處處長記大過處分。
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對承建公司進行通報批評,處違約金20萬元;
對項目監理公司通報批評,處違約金20萬元。
中鐵十局給予5號線分管領導誡勉談話,給予項目經理、項目書記警告處分,給予項目負責人降級處分,給予項目副經理撤職處分。
下一篇: 國務院正式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 上一篇: 關于征集全過程工程咨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