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疑似“掛證”人員名單!核查認定的撤銷注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浙江省公布疑似“掛證”人員名單!核查認定的撤銷注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省建設廳關于做好多單位重復注冊疑似“掛證”人員核查工作的通知》,公布一批多單位重復注冊疑似“掛證”人員名單(下文附完整名單),同時明確:
1、督促名單涉及的單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做到“人證合一”。
2、省廳將于2022年8月1日再次篩查多單位重復注冊人員信息,并將名單發至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屆時,省廳將根據核查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具體處理方式為:
對認定為以欺騙手段獲準注冊的人員,省廳將撤銷其注冊許可或者提請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
對使用以欺騙手段獲準注冊人員的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撤銷其使用該人員獲批的行政許可,按相關規定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
文件原文:
各設區市建委(建設局):
近期,我廳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等信息平臺數據比對,發現一批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人員存在多單位重復注冊疑似“掛證”情況。現將存疑名單發給你們(見附件),并就做好信息線索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多單位重復注冊疑似“掛證”人員的核實認定工作,督促名單涉及的單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做到“人證合一”。其中,對不存在“掛證”情形的,由名單涉及單位負責提交書面說明及佐證資料,屬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佐證資料。
二、我廳將于2022年8月1日再次篩查多單位重復注冊人員信息,并將名單發至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核查第二次篩查的重復注冊疑似“掛證”人員信息,同時延伸核查名單涉及的單位是否使用該人員獲批行政許可事項,有關整改情況和核查結果由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于8月31日前一并報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我廳將根據核查結果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具體處理方式為:
(一)對認定為以欺騙手段獲準注冊的人員,我廳將撤銷其注冊許可或者提請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
(二)對使用以欺騙手段獲準注冊人員的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撤銷其使用該人員獲批的行政許可,按相關規定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
三、在核查工作中,單位或注冊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理。
聯系人:建筑市場監管處 邵思茗,聯系電話: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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