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招標人責任追究終身制、承諾制!該地發文
9月1日起施行!招標人責任追究終身制、承諾制!該地發文
近日,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夯實招標人主體責任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立招標人責任追究終身制。
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差別對待或限制潛在投標人。
實行招標人信用承諾制。在發布項目招標公告時,招標人應簽署《招標人信用承諾書》,如下:
文件原文:
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招標人依法依規組織招標活動,公平公正地為不同市場主體參與投標提供便利條件,現就進一步夯實招標人主體責任通知如下:
一、健全招標人內控管理機制
1.全面落實招標投標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和內部會簽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完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積極發揮內部審計與紀檢的監督作用。
2.嚴格按照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確定的或受理登記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依法開展招標工作,未經批準或變更登記不得擅自調整。
3.規范引用國家規定的標準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與實際需要認真組織編制招標文件,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差別對待或限制潛在投標人。
4.建立招標人責任追究終身制,選派責任心強、業務精湛、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員擔任招標負責人、參與評標活動、辦理異議答復等。
5.認真審查書面評標報告,重點審查是否存在傾向性評分現象、是否存在客觀性指標評分不一致、是否存在主觀性指標評分畸高或畸低現象、是否對異常低價投標或嚴重不平衡報價進行詳細評審、是否存在隨意否決投標等情況。
6.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約定組織驗收,有序引導招標投標活動由程序控制單一型向程序控制和績效結果并重型的轉變,推進形成項目建設全過程閉環式管理。
二、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
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均應當提前發布招標計劃。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和搶險救災等不宜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除外。
2.招標計劃應當包括:項目名稱、招標人名稱、立項文件及文號(或項目立項的進展情況)、招標內容(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合同預估價、資金來源、招標公告計劃發布時間等內容。(詳見附件1)
3.招標計劃采取招標人自行發布和行業主管部門代為發布兩種方式。發布單位登錄“江蘇省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南京市)”,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加蓋招標人公章的招標計劃表,統一通過平臺發布。
4.招標計劃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招標計劃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
三、實行招標人信用承諾制
1.信用承諾主體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業主單位),包含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代建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等。
2.信用承諾內容。(詳見附件2)
3.在發布項目招標公告時,招標人應簽署《招標人信用承諾書》,將蓋章的承諾書與招標公告同步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4.招標人違反承諾內容的,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如實記錄其違諾信息,并依法依規推送至相關信用信息平臺。
四、規范招標文件收費
1.招標人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2.紙質招標項目,招標文件費應控制在100元內,確附有大幅圖紙、彩印等特殊要求的則應控制在200元內。鼓勵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向潛在投標人免費提供紙質招標文件。
3.電子招標項目,一律不得收取招標文件費。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中以醒目方式列明電子招標文件下載地址,方便潛在投標人免費下載。
4.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另行巧立名目,收取與招標文件有關的任何費用。
五、有關要求
1.各招標人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內控管理機制,切實做好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實行招標人信用承諾、規范招標文件收費等工作。
2.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及時調整和完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各相關平臺功能,為在線發布招標計劃、提交信用承諾書、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
3.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夯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持續優化我市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
??????2.《招標人信用承諾書》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
南京市水務局
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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