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工人需在1個月內參加專項訓練,否則予以約談、信用懲戒等處罰!該地發文
今年以來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工人需在1個月內參加專項訓練,否則予以約談、信用懲戒等處罰!該地發文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持續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項目產業工人警示教育專項訓練工作的通知。明確:
訓練對象:
2021年以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項目的產業工人。
訓練地點:
企業可自行選擇我市具備產業工人職業訓練實訓條件的訓練基地(見文末附件)。
訓練課程:
訓練時長為2天,共18學時,包括理論課程和實訓課程。
理論課程內容包括通識教育、事故案例分析、職業素養教育、實操理論等;實訓課程內容包括早晚班會、安全體驗、質量實訓、安全實訓。
參訓合格人員將獲得深圳市產業工人質量安全基礎訓練入門級證件(含電子證),形成個人培訓檔案,并在“深圳市勞務工實名制與分賬制信息管理平臺”予以記錄。
送培企業要求:
2021年以來在我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項目承建單位,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個月內應組織涉事項目全部產業工人到訓練基地參訓。
參訓人數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當日,涉事項目在“深圳市勞務工實名制與分賬制信息管理平臺”在場人數為準。
已經停工的涉事項目申請復工時需單獨附上產業工人訓練完成情況相關材料。
已完成產業工人質量安全基礎訓練且成績合格的產業工人,無需再次參加訓練。
監督要求:
發現未按要求組織產業工人訓練,或相關工作未落實的項目,應視情節輕重,對企業采取警示約談、信用懲戒等相應處理措施。
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涉事項目申請復工時,應對項目產業工人訓練完成情況進行核查,不予同意未按要求完成訓練工作復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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