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造價審計的重點和方法!
EPC總承包是一種包括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直至竣工移交的新型建設合同履行方式。其特點是總承包商在項目初期能夠將設計、采購、施工等環節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考慮,避免三者相互脫節以減少不必要的設計變更,從而減少項目成本,縮短工期。
一、加強對EPC總承包審計的必要性
(一)EPC總承包管理體系不完善,相關法制不健全
一些工程項目雖然在形式上采用EPC等建設模式,但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發生很大變形,業主與EPC總承包商的工作范圍、管理職責沒有按照規范模式確定清楚,行政干預較多。合同簽訂滯后,執行不到位,業主常常超越合同約定對承包商進行管理,造成EPC總承包商責、權、利不完全匹配;業主既負責選定EPC總承包商,又負責招標施工分包商,EPC總承包商無法擇優選擇分包商,很難對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等資源進行統一的調配和部署,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完整的EPC總承包。這種割裂狀態違背了總承包模式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運作原則。
(二)工程總承包項目結算遲,企業資金壓力巨大
目前我國在工程建設上仍主要沿用實物工作量進度付款、工程完工需經審計后結算的付款方式,由于總承包單位對整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負責,沿用這種方式,對總承包企業造成巨大資金壓力,尤其是采購資金周轉非常困難。按照國際慣例,EPC總承包一般應采用閉口總價包干的合同形式。對于非政府投資或非公益性的重大項目,只要總承包企業合法經營并按投標承諾完成進度節點,業主即應按合同付款。另外,由于先前招投標是市場行為,政府可不必再安排人力對總承包項目另行審計。
(三)EPC項目前期準備不足,加大建設投資
由于EPC項目前期準備不夠充分,開工日期延誤,為保證工程總體建設進度,EPC總承包商加大人員和裝備投入,增大了管理難度,加大了建設成本;初步設計的深度不夠,造成概算價格與市場價格差距較大,最終造成合同價款較低,工程建設企業難以正常完成項目建設;初步設計審批周期長,造成施工圖設計與采辦、施工交叉,有效銜接困難,EPC總承包商很難做到項目合理組織、整體控制、資源優化配置,合同簽訂不及時EPC總承包商往往承擔很大的風險。
基于以上原因,加強對EPC總承包的工程審計十分重要。
二、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造價審計的重點和方法
(一)合同審計。業主和總承包商簽訂項目的EPC總承包合同,價格一般為固定總價,又分別簽訂設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技術服務協議書,協議書中由總承包商列出費用清單或分項價格。對合同的審查,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首先,公司或經營項目生產以及償款能力的審查。這一審查要點是為了保證合同中相關項目能夠有效、合理地進行;其次,對承包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完整性以及規范性的審查。這一審查主要是對工程數量的計量原則、單價的約定及其包含的工作內容進行審查,主要是為了避免合同實施中產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再次,在加大對合同方面的變更管理時,對索賠條款的審查。在合同簽訂與管理中,索賠是一重要環節,其對于挽回成本損失、提升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工程量審計。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審核時間、任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審計方法,如全面審核法、分組計算審查法、重點抽查法、對比審核法、篩選審核法等。在對工程量的審核過程中,應查看現場,對工程的環境、外觀有一個全面的認識。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土建工程量和鋼筋計算軟件已比較成熟,除了零星維修和復雜裝飾工程外,其他工程都可利用計算機軟件進行工程量的計算,使審計人員從工程量的繁雜計算中解脫出來,從而將更多的精力用于工程量計算以外的項目審計,提高審計質量;但是安裝工程還需要審計人員對照施工圖紙以及施工現場進行核實。
(三)工程變更審計。EPC合同規定,變更是經業主指示或批準的、對業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變更。業主通過發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議書的方式,提出工程變更。對工程變更的審核首先要仔細閱讀招標文件中的技術部分、EPC合同中的商務條款和技術協議,重點閱讀工程范圍、標準和規范、性能保證、性能和設計數據、合同的變更以及地基處理等條款的約定,然后,審核總承包商提供的建議書、設計變更、業主變更指示、現場簽證等資料,以確定是否屬工程變更,最后,審核變更工程量的計算和變更工程的計價。
(四)設備采購審計。對大型設備的審核主要方法是采用實地盤點法。核實設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協議書中的清單數量與實際數量,如果實際數量比清單數量少,且并非由于優化設計而減少,對使用功能造成影響,要么由總承包商補足,要么審減相應的費用由業主解決,特別是隨機及一年的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有的總承包商認為業主不重視,實際少供,對此應作為重點審核對象。同時對工程中發生的進口設備,要審核其到岸價和相關的進口稅費,重點審核是否以國產替代進口,要現場查勘核對名牌,審查產品證明書、質量證明書、報關單或商檢單等。
工程造價審計是工程造價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和監督機制,充分利用工程造價審計做好EPC項目工程造價的控制工作, 對保證和加速經濟發展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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