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重大改革!湖北省放大招……
關于印發《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的工作安排,我省被列為全國工程造價改革五個試點省市之一。為進一步做好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實施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決定在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鄂州市開展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各試點市住建部門按照實施方案,選擇有條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進行工程造價改革試點。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聯系。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改革要求,有序推進我省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化形成機制。
二、工作目標
采取“項目試點+區域試點”點面結合的方式,以改革定額計價和市場定價為突破口,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模式,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通過試點,形成最高投標限價的市場定價機制;提升工程造價信息公共服務水平;推行過程結算,逐步解決結算難問題;促進造價咨詢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動住建部門工程造價監督管理模式轉變。為全省全國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提供可應用、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三、實施部門
全省工程造價改革工作由省住建廳統籌負責,具體工作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組織落實。各試點市住建部門負責推進,具體工作由所屬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配合落實。
四、改革主要內容
(一)改進工程量清單計量計價規則
建立適合市場化發展需要的工程量清單計量計價規則,試行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調整為全費用綜合單價,取消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等作為不可競爭費用的規定,實現工程造價費用組成貼合市場實際。探索基于BIM的工程量計量規則,適應新技術的發展。
(二)改革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方式
堅持以市場為主導,研究制定以歷史數據為基礎、市場詢價為主導、定額計價為參考的新型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規則。最高投標限價編制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形式,增值稅以外的其他費用按市場實際確定。分析最高投標限價的數據結構,修改清單表格,符合新計價模式。
(三)推進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
全面統籌全省工程造價數據資源,實現造價數據共建共享。研究工程造價信息采集標準,分析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建設工程造價數據信息,形成并發布各類型工程造價指標指數,鼓勵各相關單位按照統一的標準發布本單位人材機價格信息,逐步實現工程造價信息多元化格局,為建設工程概預算編制提供科學依據。
(四)強化施工合同履約管理
研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辦法,推進施工過程結算在國有投資項目的應用。規范建設施工合同的簽訂,合理確定合同風險的分擔,避免合同履約中的不良行為。建立多元化的工程造價糾紛處理機制,減少合同的履約成本,提高合同的履約質量。
(五)構建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體系
建立以執業質量為基礎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動態監管機制,貫徹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質量控制規范》(DB42/T823-2021),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落實“放管服”要求,加大對國有投資項目工程事中事后動態監管力度,組織開展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實施步驟
按照住建部統一安排,我省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暫定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
根據我省試點實施方案和住建部工程造價改革有關要求,各試點市住建部門自行確定試點項目,制定項目試點方案。試點項目以國有投資項目為主,武漢市安排5個,襄陽市、宜昌市、鄂州市分別安排2個,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試點項目(含項目概況)報送省住建廳。并根據工作進度,及時報送項目試點方案。
(二)實施階段(2021年7月-2022年12月)
各試點市住建部門各自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全面推進落實各項改革任務,對試點項目實施全程跟蹤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做法。省住建廳負責統籌協調試點市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試點項目各項改革措施的具體實施。
(三)總結階段(2023年1月-2023年8月)
試點項目完工后,總結評估試點項目改革措施成效,梳理試點過程中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及尚需解決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改革思路和措施,向住建部報送試點工作總結,向全國推廣試點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住建廳統籌全省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各試點有序推進改革。成立工程造價改革領導小組,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張弘任組長,洪盛良、魯寧、朱杰峰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朱杰峰兼任辦公室主任。組建試點工作專家組,為試點項目提供技術方案研究和咨詢服務。各試點市住建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發改、財政、審計、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進落實本市改革試點工作,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及時與省住建廳溝通,形成上下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
(二)做好宣傳解讀。各試點市住建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工程造價改革措施和工作成效,做好政策解讀和意見建議的收集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順利推進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試點市住建部門要做好經驗總結,及時整理試點項目工作推進信息,收集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省住建廳建立定期信息報送制度,分別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7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將改革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送省住建廳。各試點項目竣工后,要及時報送試點工作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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