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作中經常被提及的問題,答案都給你準備好了!
在監理項目開始前,部分建設單位會主動邀請中標監理公司進行溝通,共同就具體監理工作中大家所重點關心和關注的一些問題進行問詢,以下是經常會被提及到的問題及解答要點。
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對工程監理有哪些要求?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義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3.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4.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5.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得撥付工程款,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對工程監理有哪些要求?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三、旁站監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1.監理機構制定旁站監理方案,包括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旁站監理人員的責任,并編入監理規劃中。
旁站監理方案同時轉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2.施工單位根據監理單位制定的旁站監理方案,在需要進行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在施工前的24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單位。
3.項目監理機構到時安排旁站監理人員到場實施旁站監理。
四、監理規劃的內容
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并簽訂委托監理合同以后,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并在監理大綱的基礎上,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廣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資料的情況下編制監理規劃,監理規劃是指導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需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和建設單位認可。
監理規劃的內容:
1.工程項目概況。
2.監理工作范圍。
3.監理工作內容。
4.監理工作目標。
5.監理工作依據。
6.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7.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計劃。
8.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崗位職責。
9.監理工作程序。
10.監理工作方案措施。
11.監理工作制度。
12.監理設施。
五、施工準備階段有哪些監理工作?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包括:熟悉設計圖樣,并對圖樣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參加設計交底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
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及有關資料并予以簽認;檢查測量放射線控制成果及控制樁的保護措施;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符合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參加建設單位召開的第一次工地例會,并發送會議紀要給有關單位。
六、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控制要點有哪些?
重大危險源的確定
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基礎工程深基坑、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的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及各種起重吊裝工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在搭、拆過程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高處作業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施工用電不規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違反規定作業等。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制訂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
2.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措施及方案的實施。
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加強安全施工培訓教育,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
七、監理工程師應審查分包單位哪些相關資料?
1.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企業在境內承包工程的許可證。
2.分包單位業績。
3.擬分包的工程范圍的內容。
4.專職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程人員的資質證書、上崗證。
5.審查由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編制,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
八、施工單位具備哪些開工條件時方可上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后報建設單位?
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設備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6.施工單位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總監已審批。
7.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已建立。
8.應急預案已具備。
9.施工單位已投保。
10.圖紙已會審完成。
九、工程監理機構實施工程質量控制時包括哪些內容?監理工程師控制工程質量的主要工作內容有哪些?
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修改補充時,應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工程的重要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保證工程質量措施的審查;
所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控制措施;對施工單位試驗室的考核;對擬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的控制措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計量設備技術狀況的定期檢查;實施旁站監理的內容;審核、簽認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驗證資料;
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應采取的措施;施工中發現的重大質量隱患應及時下發工程暫停令,已整改并符合規定要求時發布工程復工令;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和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
監理工程師應做到:
1.審查承包者的資格和質量保證條件,優選承包者,確認分包者。
2.確定質量標準和明確質量要求。
3.督促承包商建立與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4.組織與建立本項目的質量監理控制體系。
5.項目實施過程中實行質量跟蹤、監督、檢查、控制。
6.質量缺陷或事故的處置。
十、工程進度控制方面的監理工作包括哪些?
1.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
2.制度進度控制方案;對進度風險分析防范;
3.檢查進度計劃的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
4.通過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進度情況并提示建設單位不要因自身原因引起延期和施工單位的費用索賠。
十一、工程投資控制方面的監理工作包括哪些?
1.對工程項目造價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對策;
2.做好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3.審查工程變更方案;
4.做好實際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與計劃完成工作量的比較分析,并制定調整措施;
5.審查工程變更方案;
6.及時收集有關材料,為處理索賠提供依據;
7.按有關規定做好竣工結算工作。
十二、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2.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竣工報驗單;
3.審核簽認竣工結算;
4.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
5.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十三、為確保施工安全,監理工程師應行使哪些安全檢查職責?
1.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情況。
2.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施工單位進行的安全自檢工作情況。
4.檢查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監理意見。施工機械、安全機械、安全設施未經監理人員簽署意見的不得投入使用。
十四、對工程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的情況,以及在監理規劃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中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情況。
2.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殊工種人員取得考試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情況。
3.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護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
4.審查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
5.審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招標時承諾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要求情況。
6.復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構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情況。
7.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8.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9.向施工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事故隱患情況或暫時停工情況;整改結果復查情況;向建設單位報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況。
10.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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