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贛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鷹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豐城市、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鄱陽縣、安福縣、南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廳(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可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換領有效期1年的相應專業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見附件)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換領相應資質證書的,逾期自動作廢。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后,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資質許可機關按直接申請相應資質標準考核注冊建造師等指標,經核查合格的頒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二、廳批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屆滿的,企業申請延續時,可選擇申請資質證書延續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請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暫不對企業的注冊建造師等進行核查,企業申請后直接發放證書;企業應在資質證書1年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資質許可機關按相應資質標準考核企業注冊建造師等指標,經核查合格的頒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三、上述換證工作在“江西住建云”平臺管理系統進行辦理,相應企業資質需為“可用”狀態,企業提交換證申請后自動換發證書;其中,企業換領資質證書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的資質,需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換領。相關業務預計在今年2-3月陸續開放辦理,具體時間以“江西住建云”平臺管理系統內上線時間為準。
此前相關可換領資質已提交升級申請的企業,可提交退回申請報告,等待辦理換證,也可選擇繼續等待資質審查。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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