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根據評標辦法制定投標策略
政府采購中評標辦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標法。本文對兩種評標方法進行溯源分析,剖析其本質要求,結合實踐中經常采用的計算方法,舉例說明價格分在適用不同評分公式對最終得分的影響程度,并強調招標人要在投標中科學制定投標策略,從而提升自身競爭力。
政府采購評標辦法可分為兩種: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標法。投標單位在拿到招標文件后,除了及時應標、有針對性地完成投標文件外,還應對應不同評標辦法,采取相應策略編制標書,從而進一步提高中標率。
一、最低評標價法策略
(一)方法溯源
最低評標價法又稱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在《招標投標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諸多法律法規中均有提及,該評標方法適用于技術、服務等標準通用統一的貨物、服務采購,且在整個評標過程中幾乎沒有任何不確定性因素對所需貨物、服務產生影響,可以理解為采購的貨物、服務是標準定制的,是以價格作為主要評標因素來選定中標供應商。要求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折價標準(折價因素通常包括工期、付款條件),對照投標人標書中的偏離指標,計算折價額,與報價累加得出評審后的價格。過程中除了算術修正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進行的價格扣除外,不能對投標人的投標價格進行其他調整,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者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二)制定策略
因為最低投標價實質上就是在各投標單位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基礎上比價,所以投標單位參與此類投標要做到以下幾點:
1.選擇最符合招標文件的產品或服務,避免質量冗余;
2.從內部挖潛、采用四新技術、落實崗位績效考核等方面入手,盡可能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
3.做好市場詢價及內部成本核算,慎重確定成本;
4.掌握最新政府采購政策,報價時充分考慮政策要求修正比例;
5.認真核對可能引起算術調整修正的因素,盡可能減少負調整;
6.投標時運用各種報價技巧如不平衡報價(單價合同),在總價不變的基礎上調整單價,為后續索賠奠定基礎。
簡單一句話,最低投標價法就是“在實力基礎上比拼價格”,而不是單純地“拼價格”。參與此類投標,的確要對低價中標有心理準備,但千萬不能為了中標而盲目降價,那樣可能會導致自己血本無歸。《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17年第87號,簡稱87號令)中第六十條明確規定,“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該規定就是對原來市場上部分供應商擾亂市場、惡性競爭的有力打擊。
二、綜合評分法
(一)方法溯源
有關法律法規在規范定義最低投標價法的同時,也規范定義了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適用的情況是在貨物、服務最大限度滿足實質性要求條件下,存在不確定性因素影響,需要對各相關因素進行綜合評審,以評標打分的形式排序后確定中標供應商。綜合評分的主要因素包括價格、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相應的比重或者權值等。一般招標文件會規定價格因素所占分值比重且有計算公式單獨計算,其他因素則由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標書內容打分匯總。作為投標人,希望自己的標書文件經評審后是除價格因素外其他因素評分最高,價格評分也最高,這樣中標概率才最大。
(二)制定策略
1.價格報價策略
在財政部原18號令(即修訂前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報價占總分數權重貨物類為30%~60%,服務類為10%~30%。2017年財政部發布的87號令對原18號令進行了修改,要求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比重不得低于3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比重不得低于10%,對上限不再要求。這一調整意味著綜合評分法可以提高價格分值權重,所以根據招標文件綜合評分法中具體的公式,制定價格策略就顯得十分必要,下面舉例說明。
某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最高投標價為1030萬元(預算值),價格分數為30分。以下假設基于方便計算且能說明問題為例:
(1)以投標單位為三家計算;
(2)行業平均水平成本為1030×0.95=978.5萬元;
(3)排除惡性競爭及低于成本價報價情況,另外兩家報價最低為987.5萬元左右,最高為1030萬元;
(4)企業報價考慮至少2%以上利潤,即報價在978.5×1.02=998.07萬元以上。
(5)在政府采購中,價格得分通常會有一個計算公式,以下列常用計算方法為例:
①F=30×基準價/投標報價
②F=30-[(報價-最低價)/(最高價-最低價)]×價格因子(價格因子通常為1~5,下面計算過程中以1、3、5分別計算)
③F=30-[(報價-基準價)/基準價]×價格因子(價格因子當報價低于基準值時取負,報價高于基準值時取正,分別以-1、2為例說明問題)
上述公式中,F表示報價得分,其中①②兩個公式適用于最低價為基準價。
基準價通常有兩種定義方法:有效報價中的最低價、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上述(1)~(5)項假設情況下,作為投標方,到底報價多少才能最大可能獲取經濟效益呢?
從下表1中可以看出,在以最低價為基準價時,從998.07萬元到1030萬元,公式①、②、③中價格因子為1時,價格得分差異均在1分之內,如果其他評審因素有足夠的競爭力,該差異完全可以接受。需要注意的是,公式②隨著價格因子變大,價格得分相應同倍受到影響;價格因子為3時,如報出報價允許最高價,得分為27分,有些喜歡冒險的企業可能會采取該報價,但是風險較大;而當價格因子為5時,得分僅為25分,通過其它評審因素想扭轉局面可能性更小,通常企業不會采取這一策略。因此如果評標文件中出現的計算公式為②公式這種類型且價格因子較大,一定要慎重確認最終報價,不能為純粹追求經濟效益而錯失中標機會。
以算術平均值為基準價情況下兩種極端情況下的測算,結果表明,無論何種情況,報價得分影響不大,所以企業應盡可能地以接近限制價的價位報價,以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效益。
2.其他評分因素策略
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評審專家是通過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所以投標文件的質量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投標單位是否中標。
筆者在參與評標的過程中經常遇到投標文件不提供目錄、編輯混亂、財務資料不清晰、證件不完整、證明履約能力的文件提交不完善、忽略售后服務或相關承諾不具體的,使得專家評審無從下手,最后只能低分了事,這對投標單位來講損失無疑是巨大的。
投標文件質量不是說封面做得漂亮就是好的,封面只是一個“面”,核心和關鍵還是投標文件中針對有關評審因素的細化與量化,詳細描述、數據量化說明是專家評審的基本依據。投標文件要求有針對性、可執行性,又要體現自身企業的優勢,避免有缺項、漏項是編制其他評分因素需要注意的方面。
(1)逐條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按其要求分專業專人編制相關內容,尤其對于投標文件中帶*號內容及黑體內容要求事項須100%滿足。編制完成后,最后應由專人校核確認完成投標文件內容。
(2)從評審角度編制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①目錄清晰、裝訂規范、不浮夸,密封符合要求;
②投標文件格式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紙質、紙張大小、字體字號、段落間隔、招標文件提供的樣本文件使用、前后裝訂順序等);
③投標文件內容完整,所有需要響應的內容尤其是實質性的評分內容,需條理清晰、數據正確;
④圖表、證件規范醒目,盡可能使用掃描打印件,避免用復印件,以免模糊不清;
⑤將涉及評標打分內容匯總,獨立成章(為避免重復,可以以索引形式列表),以便專家查看,協助專家提高評審效率。
三、結束語
投標過程是一個團隊協作的過程,也是一個企業對外競爭的過程。科學運用投標策略,是基于企業自身的實力與競爭優勢,在評標過程中展現企業的良好信譽、快捷反應、廉政與創新、著眼于未來等優秀品質,對于提升中標機會,甚至提高整個行業競爭水平都大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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