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 | 規范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的建議
近年來政府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城鎮化需求不斷增長,政府投資項目的規模越來越大。為切實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政府部門加大公共建設的投入,使用的財政性資金越來越多,加快了城市化進程,促進了社會持續發展。但隨著政府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不斷增加,必須進行招投標已成常態,大量的建設項目招標需要委托代理機構完成,代理業務需求量不斷增大,招標代理機構數量也隨之日益增加。招標代理機構作為建設工程項目招標的專業機構,發揮著招投標單位之間的橋梁與紐帶作用,有助于市場的規范化。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招標代理業務不是取決于代理機構的技術能力、服務水平和綜合實力,而是誰的公關能力強、人際關系廣,誰就能獲得較多較大的代理業務,嚴重影響招投標市場的公正性、嚴肅性、科學性。
一、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的問題
1.獨立性不夠。招標代理機構是一個獨立性的服務型第三方,是受招標人的委托,通過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規范的程序,進行專業性的服務。在維護各方的合法權利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主持開標、評標、定標等工作。工作中有的招標代理機構為了承攬更多業務,按招標人意愿、投標人意思違規提供種種便利,出謀劃策,實施規避公開招標、肢解發包、虛假招標、圍標串標、內定中標人等違法違規代理行為。
2.公正性不強。有的招標代理機構因各種原因受到招標人制約,為招標人心目中的投標人順利中標,使形式上的合法化掩蓋了實質上的非法行為。一是制定不公平的招標文件,限制招標人不認可的投標人報名。通過帶有傾向性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招標人未內定的潛在投標人,明招暗定、“量體裁衣”使內定企業和陪標企業順利入圍。二是制定不平等的評標辦法,將評分因素設置不科學,評審標準有針對性的排斥投標人,自由裁量度大,通過搞掂評委,讓評委在自由裁量上下功夫,操縱評標結果。三是有的內定企業、陪標企業與代理機構串通,故意抬高攔標價,達到高價中標目的,造成政府財政資金流失浪費。
3.專業能力不足。招標代理機構成立要求低,具有投資小、周期短、收入高、風險小的特點,致使招標代理機構成立容易且機構數量繁多。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工程經濟的專業人員,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為招標人提供專業的、合法的、有價值的咨詢服務。一是有的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缺乏工程建設管理經驗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相關專業知識技能。二是有的招標代理機構取用廉價勞動力,對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僅滿足于文檔編制、表格編輯和會務組織協調等基本要求。三是有的招標代理機構為了追求短期效益,平時不養人,接到業務時匆忙臨時聘用人,導致從業人員流動性太大,專業性不強,不便于規范管理。
4.業務質量不高。招標文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主要條款,應針對不同委托人的要求、不同項目的特點、具體項目的內容等進行編制,不能復制粘貼,千篇一律,高度雷同。一是有的招標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完全照抄,各類工程招標文件的內容毫無差異性,內容基本雷同。二是有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的招標文件,缺少項目特征的針對性,設置歧視性的不合理條款,不同的招標項目使用同一個招標文件,走完各項流程,發布中標公告,招標代理工作就結束,招標代理費就輕輕松松到手了,嚴肅的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有的招標文件對于形式性評審的內容重于其實質性內容,其目的就是為了變相排斥其他投標人,比如重形式而輕內容的要求逐頁小簽、專門印制密封類專用紙等。四是招標文件內容粗糙不完善,出現低級的、常識的錯誤。
二、做好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代理的建議
(一)完善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建設。招標代理機構是一個內部規章制度健全、業務流程高效嚴謹,人員知識結構上層的中介組織。由于相關管理辦法不完善、不健全,缺乏系統性、針對性、操作性,使代理機構在開展業務中沒有可遵循的依據,鉆空子出現混亂。應推出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自我約束的管理辦法,提出招標代理機構動態監管的可操作性意見,細化招標代理活動中違法違規相應的處罰條款,對不良行為的定性和行政處罰方面有充分的依據,規范招標代理機構各種行為,使招標代理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招標代理服務水平,有利于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提高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代理機構是是以素質勝人,以技術服眾的咨詢類服務行業。一是從業人員是招標代理機構發展的基礎,要招聘一些熟悉招標投標相關的法律法規,還要懂得所代理項目的專業技術、經濟、法律法規知識的專職專業人員。二是組織培訓、學習文字編輯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服務質量行為,提高認真仔細的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的職業道德。三是把握招標代理行業的發展趨勢,重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招標投標程序,練就一批守法規、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綜合型從業人員,提高招標代理工作質量。
(三)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一是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相關部門應對其區域內開展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組織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進行理論知識與實際操作有機結合的綜合性培訓,職業道德講座。二是強調招標文件起草和審核工作,做到文件起草和審核職責相分離,嚴把招標文件編制審核關,杜絕招標文件中出現人為錯誤和顯失公平的條款。三是重申要正視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關系,政府投資項目真正的業主是國家,招標人只是項目的使用單位,代理機構是獨立平等的第三方,不要遷就招標人的不正當要求。四是明確評標委員會的職責,細化評委專家分類,動態資格管理,建立獎懲機制,嚴查招標代理機構、專家評委參與串通投標、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五是建立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綜合評價體系,健全代理機構、專家評委個人信譽檔案管理,年度考核管理制,對存在嚴重違紀違規的機構和個人,采取降級或取消代理資質、專家評委資格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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