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規定!
住建廳: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規定!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1.完善市場化工程計價規則
對照市場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修訂、完善清單項目劃分、工程量計算和費用計算規則,滿足多種形式組價的要求。制定工程總承包項目計價規則,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費用組成及計價方法。對消耗量定額等現行計價依據實施動態管理。
2.搭建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
建設以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造價數據庫為核心的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制定各類工程造價指標指數測算標準,按地區、工程類型、建筑結構、項目特征等分類方式,發布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工程量清單等多層級造價指標,為建設項目各階段造價確定和評審提供參考。
3.引導市場主體轉變計價模式
優化招標評標管理,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照定額編制的約束性規定,實現最高投標限價編制依據的多元化、價格水平的市場化。落實建設單位造價管控主體責任。鼓勵施工企業創新編制企業計價依據,提升精細化成本核算能力。鼓勵造價咨詢企業發揮數據效能,為業主提供高層次、高附加值造價咨詢服務。
4.嚴格合同履約和價款結算管理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制定施工過程結算合同示范條款,規范結算行為,縮短結算周期,建立防止工程款拖欠長效機制。
5.提高政府投資項目造價管理水平
明確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和評審辦法,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財政評審等工作的開展。
6.推動造價咨詢行業轉型升級
鼓勵造價咨詢企業開展以造價管控為核心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文件原文: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建標字〔2021〕4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3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工程造價改革,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山東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21日
山東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方案
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3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積極穩妥推進我省建設工程造價改革,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市場在工程造價形成中的決定性作用,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提高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各階段、包含各專業、來源市場化、服務信息化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初步建立市場決定價格的工程造價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督管理制度。
(一)市場化的工程造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工程量清單計量計價規則更加有利于自主報價,招標評標管理機制更加有利于競爭定價,工程交易階段價格形成的主要依據由統一定額逐步過渡為多元化造價信息。
(二)動態化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逐步健全。工程造價大數據收集渠道暢通,測算標準完善,各類造價指標指數、計價定額、市場價格信息動態發布,為建設項目各階段計價活動提供更豐富全面的計價依據。
(三)科學化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更加完備。工程造價監管措施有力,工程計價行為有序,項目投資管控精準,造價咨詢行業轉型升級,建筑市場環境進一步優化。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市場化工程計價規則。在全國統一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基礎上,制定我省實施細則。對照市場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修訂、完善清單項目劃分、工程量計算和費用計算規則,滿足多種形式組價的要求。制定工程總承包項目計價規則,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費用組成及計價方法。按照“不立不破”的原則,對消耗量定額等現行計價依據實施動態管理,建立定期調查、行業共編、專家評審、動態調整的新型管理機制。
(二)搭建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歸集來自于市場主體、公共資源交易、財政投資評審等各方面的造價數據,建設以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造價數據庫為核心的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制定各類工程造價指標指數測算標準,按地區、工程類型、建筑結構、項目特征等分類方式,發布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工程量清單等多層級造價指標,為建設項目各階段造價確定和評審提供參考。發布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信息及變化指數,推行指數調價法。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大數據平臺發布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市場價格信息。
(三)引導市場主體轉變計價模式。優化招標評標管理,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照定額編制的約束性規定,實現最高投標限價編制依據的多元化、價格水平的市場化。培養和提升市場主體開展工程造價數據積累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各方主體利用自身經驗數據或市場詢價等方式,參照定額、指標指數等計價依據,自主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等各類造價文件。落實建設單位造價管控主體責任,有效控制設計限額、建造標準、合同價格,確保工程投資效益。鼓勵施工企業結合技術升級改造和管理方式創新編制企業計價依據,提升精細化成本核算能力。鼓勵造價咨詢企業發揮數據效能,為業主提供高層次、高附加值造價咨詢服務。
(四)嚴格合同履約和價款結算管理。加強合同履約和價款支付監管,引導發承包雙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制定施工過程結算合同示范條款,規范結算行為,縮短結算周期,建立防止工程款拖欠長效機制。
(五)提高政府投資項目造價管理水平。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決策、交易、實施、評價等各階段的造價管理工作中,明確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和評審辦法,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財政評審等工作的開展。
(六)推動造價咨詢行業轉型升級。引導造價咨詢企業拓展咨詢業務范圍,優化業務結構,提升咨詢服務價值。加強業務指導,鼓勵造價咨詢企業開展以造價管控為核心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優化造價咨詢發展環境,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為,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建立以動態信用評價管理為核心的監管機制。
四、組織實施
工程造價改革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2022年1月-3月)。各市要深入學習貫徹國家和省工程造價改革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按照省實施方案的要求,確定一項或多項改革任務,在國有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選取試點項目,準備開展試點工作。
(二)試點階段(2022年4月-2023年6月)。組織開展工程造價改革各類配套政策、標準的制定,籌備建設全省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開展試點工作,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全面跟蹤和督導。組織專家對試點項目估概算編制、招標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評標定標、合約簽訂、過程結算等各環節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收集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可供復制推廣的經驗。
(三)提升階段(2023年7月至2025年底)。總結評估試點城市、試點項目改革措施成效,梳理試點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及存在問題。開展專項調研和課題項目研究,完善工程造價改革配套政策體系和標準規范體系。完成工程造價大數據服務平臺初期建設,不斷拓展造價信息服務深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調,做好頂層設計,共同完善投資審批、建設管理、招標投標、財政評審等配套制度,統籌指導和協調推進工程造價改革工作。
(二)加大宣傳引導。完善工程造價改革宣傳推廣、信息報送工作機制。加強工程造價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各方對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反饋交流試點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順利實施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三)注重人才培養。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轉變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思想觀念,更新知識結構,夯實行業發展基礎。注重培養和發掘既精通造價管理業務,又熟悉大數據分析、建筑信息模型(BIM)、全過程咨詢等專業技能的復合型人才,為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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