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于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換領和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1月16日,上海市住建委發布關于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換領和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原文如下: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換領和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文件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要求,現就做好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換領和資質延續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革決定取消的資質”的換領和延續
(一)證書延期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以下簡稱“改革決定取消的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3月底前屆滿的,已統一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二)證書換領
持有“改革決定取消的資質”的本市企業,應在2024 年1月16日起至有效期屆滿前,使用法人一證通登錄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官網(zjw.sh.gov.cn),在“企業類辦事”欄目本市企業資質申請中選擇相應資質類別,一鍵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見附件)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以上按住房城鄉建設部通知要求換領新證書的資質,以下簡稱“換領資質”)。換領資質有效期統一為2024年12月31日。如資質證書上還有其他資質的,換領資質的有效期單獨標注,整本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變。
企業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請換領資質證書的,原“改革決定取消的資質”證書自動作廢。
(三)證書延續
企業應在換領資質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及時申請延續。企業可單獨延續換領資質,延續通過后按原資質證書有效期核發證書。企業也可以同時延續證書上的所有資質,延續通過后換發5 年有效期的資質證書。換領資質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二、市批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延續
企業持有本市審批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屆滿的,企業申請延續時,可選擇申請資質證書延續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請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暫不對市批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注冊建造師等進行核查。企業應在資質證書1年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經核查合格的頒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特此通知。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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