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來勢迅猛 建筑業規則悄然生變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等文件,建筑業將于2016年5月1日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范圍。
而時下,這種變化在建筑業中已悄悄開始……
一、甘肅省結合實際情況制訂了《關于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調整甘肅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實施意見》,將在現行計價體系不變的前提下,依據“價稅分離”原則調整營業稅下建設工程計價規則,包括調整構成工程造價的要素價格和費用組成,采用調整后要素價格和費用并按建設工程營改增計價規則計算工程造價的方法。尚未開標且不能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簽訂的依法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文件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均應按本實施意見要求執行。
根據增值稅稅制要求,采用“價稅分離”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即將營業稅下建筑安裝工程稅前造價由各項組成費用包含可抵扣增值進項稅額(即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及用中“含增值稅稅金”的含稅金額)計算,稅金以營業的納稅額(工程造價×稅率)及附加稅費計算的計價規則,調整為稅前造價由各項組成費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即單價和費用中“不含增值稅稅金”的除稅金額)計算。
根據國家專業機構評估結論,通過分析,營改增前后工程造價的變化幅度在±3%左右;通過對12個項目的實測分析,營改增前后工程造價的變化幅度在0%至-4%之間。也就是說,采用“價稅分離”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意味著企業工程造價將會較以前有所下降,節省費用,得到更多實惠。
二、河南省建筑業“營改增”后將執行新的工程計價標準
5月1日實施“營改增”后,河南省建設工程計價標準也將執行新的方案,河南工程造價暫按以下公式計算: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11%)。至此,11%的建筑業增值稅稅率,將開始影響河南建筑行業的工程造價。
據了解,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河南省建筑業“營改增”后計價依據調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正式發布,河南工程造價暫按上述公式計算。其中,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
根據河南省建筑業“營改增”后計價依據調整的實施細則,包括人工費、利潤、規費在內的工程造價不發生變化,其他費用作出如下調整。
材料費:營改增后,各類工程材料費均為“除稅后材料費”,材料價格直接以不含增值稅的“裸價”計價。
機械費:機械費中增值稅~進項稅綜合稅率暫定為11.34%,即營改增后機械費為營改增前機械費×(1-11.34%)。
企業管理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納入管理費核算,相應調增費用0.86元/綜合工日;企業管理費中增值稅~進項稅綜合稅率暫定為5.13%,即營改增后企業管理費為營改增前企業管理費×(1-5.13%)。
安全文明費:安全文明費中增值稅~進項稅綜合稅率暫定為10.08%,即營改增后安全文明費為營改增前安全文明費×(1-10.08%)。
結語:營改增全面落實已成定局,建筑業相關規則和標準也必然會隨之而變,但究竟怎么隨,怎么變,給時間去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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