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文件編制存在的質量問題
招標文件編制存在的質量問題
1.合同條款設置方面
合同文本設置過于簡單,缺少專用條款,或合同條款不切實際,可操作性差,合同計價方式設置不合理,實用單價合同的設置為總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辦法及項目變更程序,內容不符合規定或沒有約定,技術標準約定過粗,合同價款支付不符合規定,無預約付款或墊資承包,合同履約保證金高,工程質量保證金達10%,以及合同爭議及風險處理辦法約定不詳等。
2.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編制方面
計價依據不符合規定,因圖紙設計深度不夠引起工程量清單缺項,項目特征描述不準確,不具體,費用計算約定不詳細,未計價材料或暫估價計價辦法不詳細,沒有操作性,不平衡報價控制措施不完善,部分子目投標綜合單價報價超出正常綜合單價的幾倍甚至幾十倍,招標控制價編制人員素質與能力不足,控制價編制人員素質與能力不足,控制價發布不合規定等。
3.評標辦法設置方面
評標辦法的設置是招標結果的決定因素,直接關系到項目的成敗。評標辦法設置方面的問題主要是排斥和歧視,可操作性差,設置不合理技術條款和低價中標條件,利用資格條件加分項排斥潛在投標人,設置難以操作的加(扣)分項等。
4.資格條件把握不準確或設置不合理
我國項目建設資質種類繁多,有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勞務資質,事務所資質等多種資質,不同的招標項目對資質的要求有所不同。肉資質設定過高,就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可能,或因項目小而出現流標或導致修改資質條件重新進行招標;如把資質設置得過低,又難免會出現競標人過多過濫,導致魚龍混雜。
5.技術文件或標準存在缺陷
技術文件的缺陷會直接影響到合同技術部分的簽訂與實施。專用技術標準針對性不強或根本沒有在招標文件中反映,對工程概況或項目具體情況介紹不詳細,甚至忽視技術標準,但與項目實際需求差距過大,技術參數不能滿足項目合同實施需要。還有應進行兩階段招標的項目,直接進行一階段招標,盲目引用參照標準,對相關技術數據不能做出詳細描述等。
6.招標文件邏輯及文字陳述方面的問題
招標文件涉及的內容與因素較多,文本始終存在著關聯性與邏輯關系,如果忽視這一點,就可能出現前后矛盾的情況,從而給評標與與具體操作甚至項目的實施留下隱患。對招標文件的結構,用詞方面的內容必須嚴謹,清楚明了,避免潛在投標人的誤解或歧義,同時要注意合同條款文字性錯誤,避免出現違約罰款等不公平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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